锦绣华城5#、8#、15#、16#、17#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锦绣华城5#、8#、15#、16#、17#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华城项目5#、8#、15#、16#、17#住宅楼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乐县三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三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化工路南侧;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401㎡,框剪结构地上11+1层、地下1层,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4、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2、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南乐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4、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乐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由企业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合同业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南乐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等(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三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9*****008
招标代理机构:濮阳市佳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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