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脚镣一体等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手铐脚镣一体等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应急装备采购询价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经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财购准字 [2013]79号”批准。
1、采购方式:询价
2、采购编号:NMCX13T-0020
3、采购内容:手铐脚镣一体(400个)、警戒带(100套)、路障(40套)、化学毒剂检测仪(1套)、强光手电(56个)、强光灯(91个)、手持喊话筒(100个)、帐篷(91顶)、睡袋(40个)、毛毯(100条)、充气床垫(90个)、行军床(33个)、雨衣(100件)、多功能服(100件)、发电及配套设备(1套)、破门工具(2套)、GPS定位仪(2部)、救生衣(186个)、救生圈(180个)、救护担架(20副)、警用急救包(190只)、警用装备包(56只)、反光背心(150只)、催泪喷射器(100支)、防割手套(40副)。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具有上述警用产品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公安系统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并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4.2投标人所投单警装备产品(强光手电、警用急救包、警用装备包、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的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单警装备入围企业;
4.3在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实行许可证制的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属强制认证的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5、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7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
5.2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13年8月15日15: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7、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党政大楼西侧
联 系 人:解志贤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强志鹏
电 话:****-******* *******/105-8017
电子信箱:nmcxzb@163.com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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