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大院零星工程(2013.8-2014.12)(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区府大院零星工程(2013.8-2014.12)(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区府大院零星工程(2013.8-2014.12)(小型工程)

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区府大院零星工程(2013.8-2014.12)
工 程 编 号:***************01
招标工程名称:区府大院零星工程(2013.8-2014.12)(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施工类装修装饰工程组
工 程 地 址:龙岗区中心城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经 办 人:赵鑫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刘鹏飞 办公电话:********
计划总投资:380.0000万元 已备案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政府100%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内容包括:墙面翻新改造、水电管道维修、防水补漏维修、门窗维修、室外附属等零星维修工程。单项工程建安费不得超过30万,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以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
中标价:/ 本次招标下浮率:/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8月10日 至 2014年12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8月6日09:00时 至 2013年8月6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装修装饰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施工类装修装饰工程组 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3年08月07日10:30时
抽签定标地址:龙岗交易服务分中心招标大厅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其它:本次招标选取2家中标单位,获得2013.08~2014.12年度由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建设并且单项合同估价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任务分配原则采用中标排名先后制,具体
分配方式为:合同期内的所有零星维修(维修费在1000元以内的工程)打包作为第一个分项任务,
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接;其它分项任务以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始,交替分派任务。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