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 招标公告

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采购公告有效期:2021-06-22 至 2021-06-29
撰写单位: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69
项目名称:病虫害防治购买生物天敌及投放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4,800.00
最高限价(元):37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购买生物天敌技术参数
1.购买赤眼蜂蜂卡购买126000枚,利用其对鳞翅目虫卵的寄生性,防治油松球果螟。要求以柞蚕卵为被寄生卵,每枚蜂卡含柞蚕卵粒180粒以上,每粒柞蚕卵粒内含赤眼蜂60-80头,赤眼蜂寄生率90%以上,羽化率95%以上,要求货物落地,并提供投放服务;
2.购买花绒寄甲购买60000头,利用其寄生性,防治天牛,达到以生物防治、虫治虫的目的。要求货物为花绒寄甲成虫个体,个体存活率95%以上,雌虫比例≥50%。包装方式为每30只成虫装于一管内,共计2000管。要求货物落地,并委派技术人员指导投放工作。
二、送货时间
因该产品为生物活体,具有时效性,具体送货时间与招标方协商。
三、验收方式
(一) 赤眼蜂验收
1、数量验收。
招标单位从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万分之三,检验样本数量,样本数量与要求数量误差≤5%,视为数量合格,如数量不合格,需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质量验收。
招标单位将样品蜂卡置于培养容器内,放置于室温环境下,一周后观察蜂卡卵粒出蜂情况,卵粒上有羽化孔的视为已出蜂,无羽化孔的视为死卵,出蜂率≥95%的,视为合格,不合格的由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花绒寄甲验收
1、数量验收。
招标单位从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5‰,检验样本数量,样本数量与要求数量误差<1%,视为数量合格,如数量不合格,需中标方按照缺失进行补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质量验收。
招标单位在傍晚室温大于22摄氏度的室内,将样品置于培养容器内,挑选活动的成虫,将不活动的成虫放置于另一培养容器内,并标记成虫位置,第二天观察其位置是否有移动,如有移动,视为活虫,不移动的,视为死虫,死虫数量不超过样品总数5%的,视为质量合格。
四、投放服务
中标方需提供生物天敌投放服务。
(一)赤眼蜂投放
中标单位需组织人员在3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赤眼蜂的投放工作,具体投放时间由招标单位确定,投放总面积为21000亩,投放地点为针叶林内,投放方式为每亩地订挂6张蜂卡,即每10-11米间隔订挂一张蜂卡,投放所需耗材如图钉、塑料袋(筐)等由中标方提供。
(二)花绒寄甲投放
中标单位需组织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花绒寄甲的投放工作,具体投放时间由招标单位确定,投放面积为1000亩,投放地点为棋盘山风景区及周边。投放方式为每亩地投放2盒(瓶),即每隔20-25米投放1盒(瓶),投放时需将所有虫体均倒出,容器回收。
四、付款方式
招标方验收货物合格并由监理公司验收投放质量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因该产品为生物活体,具有时效性,具体送货时间与招标方协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储存介质电子文件同时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U盘储存介质电子文件以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U盘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森林路88号
联系方式: 024-24231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2号B座1610
联系方式: 024-31231056
邮箱地址: hzln1234@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2976935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薏 苏祉铭
电话: 024-31231056

标签: 生物 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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