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稿时间 :2021-06-22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库存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利用蚯蚓对城市污泥、畜禽粪便、秸秆等,消化后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有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方式快速彻底解决我市污泥处置问题。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为解决污泥处置问题,经多方考察论证拟采用《一种利用蚯蚓对粪物进行综合处理》的发明专利,从而实现有机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方式,能够快速彻底解决城市污泥处理问题,更符合城市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以上情况,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龙之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许昌市五一路第三高级中学南侧邻街房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冯宝琴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盛桂林

河南大学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杨曙光

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6月22日09时 00分至2021年6月29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6月22日 09时 00分 至2021年6月29日 17时 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华北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庐山路西蓝天空港1号楼901号

联系电话:153*****3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处置 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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