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厂制丝车间真空回潮机大修 招标公告
营口厂制丝车间真空回潮机大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 0614SY210326 |
商品品目 | 专用设备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营口厂制丝车间真空回潮机大修项目(项目编号:0614SY2103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0614SY210326 二、项目概况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限价(含税):人民币 2,253,726.43元 (五)交货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六)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改造和调试。(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现有WZ1135型在线连续式真空回潮机的主机箱体及箱内传动系统、真空系统、底部加潮系统、气控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辅连输送设备、电控系统等进行相应检修,同时更换部分器件,优化解决原系统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使大修后的真空回潮机各系统技术性能恢复原有指标,运行稳定可靠。 招标范围:涵盖原有零部件拆除并放到指定位置;新购置零部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保险、到厂卸货、保管、二次倒运、包装物处理、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前的维护、人员免费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等全过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有本项目产品的供货、维修及安装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六)投标人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八)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九)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现场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3、获取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A4纸)。 (二)网上获取 1、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到syzbsc@163.com,并标明主题和联系人、电话。 (三)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2、邮箱下载。 收款单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行号:3082 2100 9027 联系人:陈晨、隋勇 联系电话:024-22503578 传真:024-22503601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评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3、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投标人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收件人:陈晨 联系电话:13897943018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6、评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 7、评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8、特别说明 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联 系 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0417-3502782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陈晨、隋勇 联系电话:024-22503578 电子信箱:syzbsc@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 8026 2210 001 日 期:2021年6月22日 |
标书价格 | 500 元 |
开标时间 | 2021-07-16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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