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浦招2013-013
1.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东冠健身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东冠健身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工程预算价为16.199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门球场、公园北侧绿化带改建为砼路面以及增加乒乓球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东冠社区内 ;
(3)总工期: 2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注: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杭投标资格。
4.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滨江区门户网(www.hhtz.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办公地址: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内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135*****125
传 真: 联系人:来淼刚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七楼723室
邮政编码:310004 联系电话:159*****700
传 真:******** 联系人:倪先生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比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浦招2013-013工程名称: 东冠健身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招 标 人: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07月 目录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第三部分表格格式附件1:随机摇号方式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工程结算承诺书附件6:承诺书第四部分 工程预算书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冠健身文化广场提升工程2、建设地点:东冠社区内3、建设规模及工程类别:本工程为东冠健身文化广场提升工程。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5、质量目标: 合格,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工期:20日历天。7、资金来源:国有资金8、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门球场、公园北侧绿化带改建为砼路面以及增加乒乓球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9、报价依据:(1)本工程标底采用一编一审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浦沿街道审核。本工程中标后单价按招标预算结合中标优惠率,工程量按实调整,但措施费(含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费)今后不作任何费用的调整,投标单位投标时考虑该风险。涉及工程变更,按以下原则处理:a、有综合单价的: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b、无综合单价的:以变更内容施工期信息价平均值,按预算编制口径计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c、甩项金额超过合同价20%以上时,措施费根据甩项内容作相应减少。(2)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61990元,中标优惠率为20%,中标价=预算价×(1-中标优惠率),即129592元(四舍五入为整数)。(3)本工程标底编制审核依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省、市、区现行有关造价管理文件,材料价格执行《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7期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3年第7期(未列材料执行前几期信息价)。 三、投标须知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被杭州市、滨江区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市场限制信息等问题,不予摇号。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企业应携有效的杭州市企业IC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外地企业进杭许可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不予参加摇号。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可以于2013年08月05日16时前以传真形式提交需答疑的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将在2013年08月06日16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滨江区门户网(www.hhtz.gov.cn)上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滨江区门户网(www.hhtz.gov.cn)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都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滨江区门户网(www.hhtz.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伍份(代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详见附件:a.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c.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d.随机摇号方式投标函;e.投标人诚信承诺书;f.工程结算承诺书;g.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h.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i.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j.承诺书(格式详附件6);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认可招标文件所定中标优惠率及中标价,未对中标优惠率及中标价作出确认的及未对招标公告的所有条款作出承诺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不予参加摇号。6、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投标须知第4款规定,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抽取对应号码;(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按排序摇出中标候选人二名;(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排序前二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书有无情况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编制有误的,则由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替补。7、评标办法:有效投标人两个及以上的,由有效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各自编号,招标人摇号,按摇中的先后顺序确定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摇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可改变发包方式,直接确定施工单位。8、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依序递补。9、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一中标候选人出现规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或放弃时,招标人可按顺序递补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规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或放弃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10、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一笔不少于 0.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条第(5)款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 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备案后三天,该项目未中标单位即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利息)。(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③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价的10% ,由中标人确定中标后 5 天之内向招标人缴纳。1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交)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核批复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联系单的费用在审计后按照审计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两年保修期结束质量回访合格后,费用全部结清(不计息)。三、招标要求: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单价根据预算单价×(1-中标优惠率)确定,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同意按实调整,但均按中标优惠率让利。2、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实行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标底已按照计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计价,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措施,做好自身的保险等工作。(2)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1、公告时间:2013年08月02日——2013年08月05日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8月08日0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江区东冠路501号浦沿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具体见大厅公告)4、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情况及费用。5、开标时间:2013年08月08日09时30分6、开标地点:滨江区东冠路501号浦沿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具体见大厅公告)7、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 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预算书8、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询标纪要及图纸会审纪要9、投标书及其附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的其他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规范及浙江省、杭州市相关的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明示内容。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所有标准、规范除本文件提供外均由承包人自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由设计、现场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协商而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图四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向他人提供本工程的图纸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执行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现场监督承包人做好质量、工期、安全等工作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注册建造师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天,开通至施工标段口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今后不做调整。(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尽可能地收集地下管线资料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再作仔细核对和调查,如发现与提供的资料不符,尽早通知发包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小心开挖,特别对地下通讯光缆、军用光缆等,更应谨慎核实,在确认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再开挖作业。(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在开工前3天,发包人将通过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双方代表应做好现场的交验工作并签字确认。移交后,承包人应予以良好保护,完工后将水准点完好交还给发包人。(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承包人协调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月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18日前报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办公生活场所(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市环卫、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管线的施工配合与协调,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外的杆线、已交底的现状地下管线的保护。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外不明管线及建构筑物保护费用以现场工程师签证工程量以及本合同条款精神结算,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条款执行,在交工验收前由承包人承担场地清洁工作。(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对于招标前后明确的地下管线,确因承包人施工中措施不力而损坏,则发包人将对承包方处以罚款。根据损坏情况,按有关规定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使发包人声誉受到损害,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文明施工保证费用及投标书中的文明施工费用。b.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单位、监理和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则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至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获通过为止。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图会审结束后7天内提供详尽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报告后7天内书面答复批准或修改意见。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a、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而影响到施工进度的;b、因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条件而无法开工建设等原因影响进度的(承包人提出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c、发包人明确指令暂时停止施工的(不包括承包人因质量、安全和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停工);d、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e、不可抗力。13.2工程延期的审批:a.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b.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c.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但不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规范及监理合同要求执行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20、21、22款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除《杭州造价信息》里主要材料价格的上涨;②施工中应能预计到其他费用。风险费用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中标后单价按招标预算结合中标优惠率,工程量按实调整,但措施费(含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费)今后不作任何费用的调整,投标单位投标时考虑该风险。涉及工程变更,按以下原则处理:a、有综合单价的: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b、无综合单价的:以变更内容施工期信息价平均值,按预算编制口径计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c、甩项金额超过合同价20%以上时,措施费根据甩项内容作相应减少。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工程变更联系单;2、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工程量在18日上报监理工程师,7天内发包人的相关工程师确认并通知承包人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根据“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区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滨江区银行开设相应的工程款结算户,以便今后加快资金结算。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交)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核批复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联系单的费用在审计后按照审计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两年保修期结束质量回访合格后,费用全部结清(不计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2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重要材料设备的产地、规格、品牌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后方可采办和用于工程。八、工程变更29.工程量调整29.1在施工过程中以下情况可根据监理及业主签证的联系单按实调整:(1)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消除原有项目;(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投标人无法预见而实际必须增加的费用(遇到地下不明障碍物、业主及交警要求另行增设交通便道等不可预见因素);(4)业主明确指令增加的结构实物工程量:(5)招标文件允许调整的变更。31.确定变更价格涉及工程变更,按以下原则处理:a、有综合单价的: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b、无综合单价的:以变更内容施工期信息价平均值,按预算编制口径计算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措施费不变,调整规费、税金。c、甩项金额超过合同价20%以上时,措施费根据甩项内容作相应减少。d、投标人报价时可参照的定额为:《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人工、材料、机械按计量依据,2013年第7期“杭州造价信息”以及2013年第7期“浙江造价信息”。缺项部分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及浙江省其他适用定额。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与结算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规定程序执行。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承包方提供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本工程最终价格的确认以政府审计为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供完整合格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情况除外。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罚工程造价的0.04%元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工期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30%),如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经审计确认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扣除全额质量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50%)。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如本工程实施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则扣除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15%):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到岗要求按合同补充条款执行,不按规定到岗最高可扣除履约担保中的注册建造师到岗保证费用(履约担保的5%)。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39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l)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必须按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担保方式为:以工程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中标单位应出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保函和担保合同格式,担保方须进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目录。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工期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5%,项目班子到岗率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44.合同解除44.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者承包人在工期滞后接到工程师要求整改通知后仍未有效改善进度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其合同。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两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47.补充条款47.2(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按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工期节点目标考核。连续两个节点目标未完成,暂扣工期履约保证金的50%,连续三个节点目标未完成,暂扣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承包人注册建造师到岗率不低于85%,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到岗率不低于95%,由监理每日考勤,如承包人项目部成员到岗率低于上述规定,注册建造师每少一天罚人民币500元,其他人员每少一天罚100元。如承包人擅自变更注册建造师,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两年内在本单位的投标申请,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4)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的发放。(5)在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罚款3000元,累计两次以上,除罚款外,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工地发生治安纠纷等事故,每一次罚款1000元。(6)任何第三方就承包方使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材料、软件、技术文件和接受服务提出有关专利权、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专属权利的侵权指控,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发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47.3本工程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测,均需选择信誉、服务良好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地址:杭州市浦沿街道东冠社区内联 系 人:来淼刚联系电话:
135*****125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七楼723室联 系 人:倪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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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一、开标评标本项目的开标在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进行,招标人、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纪委到场,由招标人摇号,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对整个摇号过程和摇号结果予以监督。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评标办法采取 “定价认可、合格摇号”的办法。1、开标程序:(1)由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投标须知第4款规定,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抽取对应号码;(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浦沿街道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员按排序摇出中标候选人二名;(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排序前二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书有无情况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编制有误的,则由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替补。2、中标价格的确定: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61990元,中标优惠率为20%,中标价=预算价×(1-中标优惠率),即129592元(四舍五入为整数)。3、摇号办法:有效投标人两个及以上的,由有效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各自编号,招标人摇号,按摇中的先后顺序确定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摇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可改变发包方式,直接确定施工单位。二、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一中标候选人出现规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或放弃时,招标人可按顺序递补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规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或放弃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三、附则1、中标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建设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停止该企业参与本街道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投标六个月。2、中标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停止该企业参与本街道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投标一年。第三部分 表格格式 附件1随机摇号方式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工程的摇号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中标价为工程预算价下浮%,即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招标文件要求与贵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以招标人的预算书整体下浮%,为我方的报价文件,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后 七 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贵方认可。并放弃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索赔权利。7、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8、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9、我方保证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10、若本工程我单位中标,将严格按杭政办函[2009]356号文件要求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及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并与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11、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承诺人(盖章):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年 月 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托的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附件3授 权 委 托 书 (招标人):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投标工作小组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5工程结算承诺书(招标人): 若我单位中标承建 项目,并郑重承诺: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单位支付,由你单位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缴。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区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6承 诺 书 (招标人):我方郑重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无条件按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施工期内的各项工作。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参加招标人发包工程的投标活动等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第四部分 工程预算书(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