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服务器保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241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年 8 月 15 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
标段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1 | TDMS4.0、T/D 结合服务器保修 | IBM BCH刀片中心(内置两台2-3层网络交换机;双电源模块;DVD-ROM;17”折叠液晶)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 | 信息技术所机房 |
2 | TDMS4.0、T/D 结合服务器保修 | IBM JS12刀片服务器(2CORE 3.8G CPU/16G/2*300G/AIX操作系统(带双机软件)) | 台 | 16 | 合同签订之日起 | 信息技术所机房 |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保修要求:
1.1应保证服务器设备在保修期间安全稳定运行,在设备保修期内配合招标方(以下称甲方)对上述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在没有增加新的应用下,达到如下要求:
CPU利用率小于 80%;
内存利用率小于 70%;
文件系统空间利用率小于 70%;
1.2 鉴于以上设备用于铁路局TDMS4.0、T/D 结合,凡中标方(以下称乙方)在保修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甲方的机密资料或信息,应予以保密。乙方在保修工作结束时,应将载有保密内容的各类介质归还甲方或经甲方授权销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继续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转让其内容。
1.3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维修工程师应在8小时内(从接到报修时计算)抵达用户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的4小时内恢复应用系统。如果出现硬盘等致命性故障,致使系统崩溃的特殊情况,必须在达现场后的2小时内恢复使用。
1.4接到甲方安装场地变化等电话通知,应及时响应,并按甲方要求派工程师到现场提供实时技术支持,以确保设备正常连续使用。
1.5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现场设备巡检。乙方在巡检前要向甲方提供巡检计划,明确巡检目标,并提前通知甲方具体巡检时间,以便甲方做好相应准备。巡检完成后出具巡检报告,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针对巡检结果向甲方提出保修设备运行维护的合理建议。每季度出具巡检季度汇总报告;年度出具年度汇总报告。
保修期结束做出完整、资料详实的保修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具体要求:
ⅰ 列出保修设备清单
ⅱ 列出每台保修设备故障维修、维护情况汇总
ⅲ 列出设备应巡检次数、实际巡检次数及原因
巡检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同时给甲方备份存档。
1.6经常向甲方提供咨询、资料和信息。在甲方有日常操作、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等方面培训要求时,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2次4人短期培训(不少于一周),达到日常维护、简单故障诊断的目标。
1.7提供7*24小时相应式软硬件服务(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24小时)。
1.7.1甲方提出服务请求后,乙方将在合同限定的服务时间内与甲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在提供现场服务之前,乙方首先使用远程支持服务工具,对将要提供支持的系统进行远程诊断,或通过其它方式为远程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现场响应时间是指,在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从甲方提出服务请求开始,到乙方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的这段时间。乙方将随时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对于需现场维修的问题,乙方工程师将在记录服务请求后的8小时内到达现场。
1.7.2不间断工作:
乙方的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后,立即开始不间断服务,直至设备能够重新运行。
1.8备件和材料:
1.8.1设备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所需更换的零备件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和修理过的,必须由供货商的中国国内的零备件库供应,以确保快速修复故障。
1.8.2所供设备中的相同型号和规格设备的零备件必须具有互换性。
1.8.3更换的零部件质量须是优质的,无隐蔽通道和后门。
1.8.4乙方将提供所有维修所需的备件和材料,确保乙方提供支持的硬件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包括进行必要的工程改进所需的备件和材料。更换下来的产品部件归乙方所有。
1.8.5甲方需乙方在指定地点配备维修所需的主要备件(包括CPU、内存、电源、主板等)时,在双方签订保修合同一周内,乙方必须按要求将维修所需的主要备件(包括CPU、内存、电源、主板等)放置于甲方指定地点。如主要备件未按要求提供,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2、报修工作流程:
2.1当保修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联系,说明故障时间、现象并保留故障现场及原始记录。
2.2乙方在接到报修半小时内安排专业工程师与甲方共同分析故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定位排除故障。
2.3当电话联系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在8小时内安排工程师抵达客户现场,并在约定时间内恢复应用系统,双方及时填写《维修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
2.4《维修工作记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使用单位、局信息技术所各一份)、乙方一份,存档备查。
3、违约责任:
3.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排除故障,故障设备的保修期在原保修期的基础上,按拖延时间加一倍延长,原则不超过六个月。
3.2由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见1.3条)未能排除故障,系统故障对于用户的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每超过1小时,乙方赔偿甲方该设备保修费用2%;超过2小时,乙方赔偿甲方该设备保修费用的4%;超过3小时以上,扣除全部质保金。严重影响运输生产,按照事故损失评估结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3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不负责保修或按收费处理。
3.3.1甲方自行拆动的保修设备。
3.3.2由于甲方外部电源故障或接地不良造成机器全部损坏的设备。
3.3.3由于火灾、雷击、地震、战争等不可抵抗力造成损坏的设备。
3.4乙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存在欠缺时(巡检次数不够、故障解决不及时、服务报告不全等),将全部或部分扣除质保金。
4、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经常向甲方提供咨询、资料和信息。在甲方有日常操作、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等方面培训要求时,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2次4人短期培训(不少于一周),达到日常维护、简单故障诊断的目标。
5、配件、附件要求:原装正品 。
6、保修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7、其他要求:需派销售、技术人员至少各一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所采购的保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备件运输和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付款方式:保修期开始的壹个月内支付保修费用的60%,满陆个月后支付保修费用的30%,剩余10%作为保修服务质保金。保修期满,经甲方评定达到保修要求后,一次付清。
9、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熟悉所投铁路调度系统,具备一年及以上相同或相似信息系统设备维护经验,且无不良反应;⑥具备2名及以上通过设备原厂商认证的服务工程师;⑦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 8 月 15日 8时 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3年 8 月 15日 8时 30 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六、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开户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帐号:
****************892-138;如汇款出现问题,开户名称改为:呼和浩特铁路局资金结算所,但“-138”必须填写到备注栏或附言上。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招标文件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铁路局财务处(路局大楼134房间)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处不再办理,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财务处0471—
*******。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铁路局财务处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由于投标方原因,报名后未参加开标会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
****-******* ,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3年 8 月 4 日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邮编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帐户资料 |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投标 包件名称 及包件号 | 如12-235-2、12-2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