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段轮径尺招标公告

车辆段轮径尺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车辆段轮径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nclddck********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车辆段,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方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车辆段。

三、项目经办联系人:张明巧(电话:152*****628

四、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1

轮径尺

2台

2021年8月31日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4.专用资质

(1)投标人2018年来在国铁集团(或铁路总公司)下属动车所或动车段有该产品或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

(2)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5.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

六、招标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投标方请将《报名表》(须加盖公章,报名表样板见附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类似产品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复印件等)等报名资料整理打包发送至nnclddck@163.com邮箱,并写上标题“2021年轮径尺报名+(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逾期报名。

(二)报名成功通知:2021年6月30日前,招标方对报名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并通过nnclddck@163.com邮箱回复报名结果。

(三)报价文件提交:报名成功的投标方,请于2021年6月27日前将报价文件(模板见附件)、报名资料送往以下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盘古路南宁动车所

收件人:张明巧

联系电话:152*****628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选的单位,须将参选资料按约定的方式及时寄出,并确保收件人能在2021年7月2日18:00前收到,未递交齐全或未能按时送达的资料,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四)招标评审:

1.评审时间:2021年7月5日(若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2.评审地点:南宁车辆段会议室(若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评审办法

中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在资格合格的同等条件下,报价评审以经评审的项目总费用最低为推荐中选者。

八、结果处理

(一)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于评审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投标人若在参选过程中作假,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招标方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中选后出现弃标、转包或违法分包、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及进度无法满足要求等情况,投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选资格。

(二)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并无任何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对中选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一)公示结束并无任何异议后,中标单位凭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经办人联系业务办理手续,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及相关服务承诺书。

(二)结算方式:

物资采购费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清算(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段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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