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2021年第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孵化项目招标指南

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2021年第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孵化项目招标指南

  为加快推进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简称“合成生物中心”)建设,“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简称“提升行动”)面向国家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导向,创新机制体制,面向全球招募合成生物产业关键技术,遴选优质科技成果,依托合成生物中心组建新体制的研发团队,进行技术孵化,实现产业化落地,培育合成生物领域科技型企业,促进天津市和国家生物产业创新发展。

  提升行动2021年度第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孵化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针对天津市生物产业发展需求和合成生物技术重大应用方向,支持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产业关键技术、科技创新成果在津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实施。

  二、支持方式

  1. 项目类别及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以产业关键技术突破为基础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成熟度,支持期限分为9-12个月的短期项目及2年的长期项目。项目申报人依托中科育成(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申报或依托在津设立的企业进行申报。

  2. 支持计划及要求

  短期项目需在项目期内取得或申请核心技术专利,签署产业化合作协议或签署融资意向书;长期项目需在项目期内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落地,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完成股权融资。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具有关键知识产权,申报人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的能力。

  2. 申报企业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入驻合成生物中心BIOINN生物技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的企业项目。

  3. 项目申报人接受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产业研究员聘任(兼职)。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须按照《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组织和实施,并签署承诺书。

  2. 如申请支持任务与合成生物中心攻关任务一致,须联合合成生物中心共同申报。

  3. 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已获得过该类项目资助支持的个人或团队不可申报。

  4. 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的融资安排、企业配套等。

  5. 相关研发攻关活动应遵守国家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待项目获批后,需与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并提交伦理承诺函。

  五、申报受理要求

  1. 申报人应按照提升行动相关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要求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技术交底书(附件3)

  (3)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置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授权协议、股东会决议等)

  (4)项目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审批证书及自有资金证明等)

  (5)申报人个人简历及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依托中科育成(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需提交联合申报三方协议,与合成生物中心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交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协议。

  3. 申报人须在3月15日前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平装,项目申报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10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打印装订后邮寄至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接收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所有材料一经受理将不会退还给申报人。

  (2)电子材料: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须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 申报材料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进入答辩程序。

  六、诚信要求

  1. 申报的孵化项目不得在不同地区重复申报,申报书不得抄袭他人项目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包括附件)须真实可靠。

  3. 对违反科研诚信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天津市和中国科学院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七道32号。

  联 系 人:孟宇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tib_mpo@tib.cas.cn

  附件:1.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2.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产业关键技术孵化项目申报书

  3.技术交底书

标签: 孵化 关键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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