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遴选公告(第三批)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遴选公告(第三批)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我院对部分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检验设备与体外诊断试剂遴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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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参加遴选公司的条件
1. 获得国家批准相应产品的生产或/和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鼓励品牌生产厂家直接出具报价方案或直接供应;
2. 需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总代理授权者优先;
3. 参选单位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 时间安排
1. 遴选信息发布起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7月12日
2. 遴选产品目录和相关说明资料工本费200元/份。
发售起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2日
发售地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遴选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2日11:30
递交地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特别提醒:没有领购遴选资料的不得参与遴选。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72
电话:021-66301186 联系人:陈丽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 体外诊断试剂 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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