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信息化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教育局信息化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8-15 15:15:10
开标时间: 2013-08-30 10:00:00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CMZFCG2013-063 代理机构名称: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崇明县教育局
撰写人: 张欢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崇明县教育局的委托,为其所需的信息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
2)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3)所投台式电脑(主机及显示器)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4)必须是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其中短焦多媒体投影机及交互式电子白板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专项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投标时提供)
5)上海市境内有固定的供货、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ZFCG2013-063
业主:崇明县教育局
采购内容:短焦多媒体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及软件、智能控制终端、无尘书写板、数字式展台、钢制讲台、台式电脑等
采购数量:包件一(中学)约591套,包件二(小学)约418套
具体设备的品种数量及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投标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6)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7) 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1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欢
联系电话:*********8576
传真:********
采购人:崇明县教育局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北路308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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