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采气厂生态环保项目
2021年第四采气厂生态环保项目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四采气厂生态环保项目 |
项目概况: |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对苏东41-3集气站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包括图纸排查与审核、现场标识、信息采集及录入、泄漏检测,并进行不停工修复后的复检;同时对苏东41-3集气站进行VOCs污染源排查,编制VOCs排放清单,并对相关源项的排放量进行核算,提出减排建议。最终对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以及污染源排查与核算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响应人并对其进行承诺。 2.2专业资质条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具有省级(或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类别应包含本项目监测内容)。 2.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信誉,服务可靠,无诉讼案件。 2.5 其它要求:无 2.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内容。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指挥中心东办公楼211室。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吴兵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46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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