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清洁厂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清洁厂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清洁厂改造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清洁厂改造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0773-1341GNCY13719/2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清洁厂改造监理
3. 监理费:129947元。
4. 招标需求: 第二 车辆清洁厂热力管线改造、冲车台、浴室改造(含粪井加高)、三场车间防水、一场围墙车库、一场围墙及小车库改建相关工程监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6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均必须提供原件以查验。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3年8月8日 至 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3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8月27日 9:30(北京时间)。
8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8月27日 9:30(北京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会开始时间: 2013年8月27日 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开标会议室)
11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乙级监理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任命总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及监理公司的总监任命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12. 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13 .招 标 人: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
联 系 人:曹国兵
14.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 系人:殷 戎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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