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项目—城厢镇那旭屯、渌驮屯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项目—城厢镇那旭屯、渌驮屯已由 隆安县住房和城厢建设局 以 LAZC2021-G2-00925-001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LAFM-ZZCC-GXCH-010
报建号(如有):2016-450123-04-01-579131
建设地点: 南宁市隆安县
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为城厢镇那旭屯、渌驮屯风貌提升项目。其中那旭屯一层31户,其中0户做披檐,27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两层66户,其中0户做披檐,61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三层11户,其中0户做披檐,9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全屯共计108户。渌驮屯一层11户,其中0户做披檐,11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两层49户,其中12户做披檐,40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三层12户,其中6户做披檐,12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全屯共计72户;
合同估算价: 1057.297394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城厢镇那旭屯、渌驮屯风貌提升项目。其中那旭屯一层31户,其中0户做披檐,27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两层66户,其中0户做披檐,61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三层11户,其中0户做披檐,9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全屯共计108户。渌驮屯一层11户,其中0户做披檐,11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两层49户,其中12户做披檐,40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三层12户,其中6户做披檐,12户做钢屋架红色树脂瓦屋面,全屯共计72户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3.3.1、本次招标项目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工程的,投标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有关规定的资格要求。(注:此条款适用预选承包商制度。)3.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 标段。(如有)3.3.3、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6月22日8时00分至2021年7月15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1年7月15日9时30分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具体详见1楼显示屏)(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具体详见1楼显示屏)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30% ;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11.注意事项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长湖景苑2栋3002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长湖景苑2栋3002 |
邮编: | | 邮编: | |
联 系 人: | 罗志毅 | 联 系 人: | 龙鹤鸣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网址: | |
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