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水库移民工贸创业园1#、2#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等县水库移民工贸创业园1#、2#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等县水库移民工贸创业园1#、2#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水库移民工贸创业园1#、2#厂房工程通过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天发改基字〔2012〕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扶持资金和县财政扶持资金,招标人为天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天等县水库移民工贸创业园1#、2#厂房工程
项目编号:SYH(Z)GB*******G
建设地点:天等县县城工业园区B3地块
建设规模:1#、2#厂房总建筑面积各为2338.16㎡,框架结构,地上3层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计划投资:约690万元
要求工期:38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4.1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 8 月 6 日~2013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4.2报名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五楼(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报名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6)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2012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9)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养老保险(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11)安全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2012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2)由当地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五楼(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设计文件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9 月 3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地址:天等县城朝阳西路58号 联系人及电话:劳副局 ****-*******
招标代理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 ****-*******
招 标 人:天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监督单位:天等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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