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40t-43门座式起重机采购QZJ标段(重新公告)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40t-43门座式起重机采购QZJ标段(重新公告)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40t-43门座式起重机采购QZJ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已由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响发改审备[2018]20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河东岸,距灌河入海口约4km,距响水县城约45km,东距连云港约55km,南距盐城市约120km。
本次招标项目为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40t-43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共一个标段,即QZJ标段。招标范围为:2台门座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接卸、储运、开箱、安装、调试、空、重载考核试车、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保质期间的服务等,确保本工程按工期要求正常投入运转。
起重机概况: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起重机安装地点:起重机安装于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中;
计划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是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招标设备的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投标人应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认证书,且同时具有:
a.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改造)A级(许可子项目中必须含有门式起重机,吊具下额定起重量的制造资质不低于40t);
b.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类型中必须含有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必须包含安装)。
3.1.3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来具有门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投标人能够保证具备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配件供应、维修技术等服务。
3.1.5起重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只允许在投标人全资或绝对控股的企业内进行;除了招标方同意的之外,严禁分包生产制造与安装。
3.1.6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元,招标结束后退还图纸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退还图纸,或图纸缺损、有污迹,均不予退还押金,视为投标人购买了此图纸的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敏0515-81880027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值玮1876250986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马佳佳、陶军
电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375349163。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7月15日 9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7月15日9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 3 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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