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坡粮所一层6个仓库及8间铺面整体招租招标公告
新坡粮所一层6个仓库及8间铺面整体招租招标公告
新坡粮所一层6个仓库及8间铺面整体招租
项目名称 | 新坡粮所一层6个仓库及8间铺面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2104HN0071 -2-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6-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7-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和街4号 | ||||||
基 本 属 性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挂牌底价/ 第一年月租金(元) | 保证金(元) | 最小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时间 | ||
新坡粮所一层6个仓库及8间铺面 | 1401.78 | 11511 | 40000 | 200 | 2021年 7月6日9:15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6个月的租金总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铺面仓库所处区域为海口市辖乡镇,人流量较少,商业服务业欠发达,商业价值不高。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1月1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 | 见上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郑振海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六宗资产委托挂牌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资产没有房产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粮所商铺、仓库及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粮所区域内的公告环境卫生保洁和相关秩序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以每个标的为单位进行,铺面房产面积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量报告为准,如测量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4、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招租的8间铺面为1、2、3、5、6、7、8、9号,仓库为1-6号。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3、新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7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40000元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押金及租金支付: 6个月的租金总额,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以挂牌价为底价,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次高报价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和街4号 | |||||||
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22日至 2021年7月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7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5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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