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2106-440310-04-05-795717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2106-440310-04-05-********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3日14: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12: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12: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12: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编制技术标文件,不组织技术标定性评审。根据深府73号文规定,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创新创业学院经办人:杨帅
办公电话:177*****870传真:
手机号码:177*****870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景中路16号国富文化创意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胡友振
办公电话:159*****311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106-440310-04-05-********1001
标段名称:深圳创新创业学院软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30 12: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802.9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281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编制、预算编制)、以及提供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或者发包人指令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提交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及备案的设计成果,施工期间的设计修改和变更;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它特殊工程的设计。2、材料设备采购;3、施工:本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软装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9284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满足提供三大学科领域、暑校200名学生所需实验室物理条件和数字化条件,并为后续学院建设提供起点。)工程所有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等所有相关保险)由承包人购买。4、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牵头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工程验收,内外部协调等。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1名,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注:上述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否则视为其投标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1********霸王条款风险告知.pdf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ztfw/gcjs/gzgg/content/post_*******.html。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9、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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