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 招标公告

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6-24 至 2021-06-30
撰写单位: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3657
项目名称: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0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以加快推进东北亚旅游目的地建设为目标,扩大境内重点客源市场入辽客源持续增长,开展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活动。

(一)线下主题营销活动

1、在北京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区域营销路演活动1次(拟定11月底前完成)。邀请北京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组织京津冀区域自驾团队来辽开展采线推广活动。

2、在上海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长三角区域营销路演活动1次(拟定11月底前完成)。邀请上海媒体、旅游达人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组织上海推广团队来辽开展采线推广活动。

3、在广州或深圳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广东营销路演活动1次(拟定11月底前完成)。邀请广东媒体、旅游达人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组织广东推广团队来辽开展采线推广活动。

4、在南京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江苏营销路演活动1次(拟定11月前完成)。邀请江苏媒体、旅游达人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组织江苏推广团队来辽开展采线推广活动。

5、在辽宁举办“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主题活动2次。进行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媒体、旅游达人和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宣传推广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及产品(拟定12月年底前完成),组织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车队来辽集中开展采线推广活动,京津冀和大东北自驾车100辆进入辽宁,广州或深圳、江苏、上海媒体和旅游达人100人来辽,特别邀请贵州省、黑龙江省媒体和旅游达人共同参加采线推广活动,在辽停留5天活动,集中宣传推广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形成全国轰动效应的热点活动。

(二)线上主题营销活动

1、利用权威媒体平台、网络平台、手机平台、抖音平台等渠道开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营销活动,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区域市场。

2、在境外媒体平台进行辽宁四季旅游形象宣传,推广辽宁四季旅游特色资源和品牌。

3、推出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和线路。设计制定辽宁四季旅游特色产品,推出辽宁全省四季主题旅游精品线路。

4、推出辽宁特色旅游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构建辽宁旅游纪念品和商品体系,形成辽宁特色旅游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推出省级旅游品牌,各市旅游品牌。

5、构建辽宁四季旅游产品销售体系。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平台,对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旅游线路、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网络销售。

6、印制辽宁文化和旅游宣传手册、导游图各2000份,在全国线下实体门店进行宣传推广,与线上宣传形成同步推广效应。

7、制作辽宁特色旅游纪念品、宣传手袋等旅游纪念品各2000份,用于路演和推广活动。

(三)1、在北京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区域营销活动

(1)以“传承红色经典、畅游美好辽宁”为主题。围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景区、旅游线路、美食、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短视频宣传、短视频平台直播活动,形成活动营销的新闻稿、游记、攻略、软文。

(2)举办营销主题活动。创意策划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区域主题营销活动1次,扩大辽宁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3)推广辽宁文化和旅游产品销售平台。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区域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形成辽宁和京津冀区域特色文化和旅游合作产品。

(4)邀请北京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

2、在上海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长三角区域营销活动

(1)以“传承红色经典、畅游美好辽宁”为主题。围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景区、旅游线路、美食、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短视频宣传、短视频平台直播活动,形成活动营销的新闻稿、游记、攻略、软文。

(2)举办营销主题活动。创意策划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区域主题营销活动1次,扩大辽宁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3)推广辽宁文化和旅游产品销售平台。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长三角区域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形成辽宁和长三角区域特色文化和旅游合作产品。

(4)邀请上海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

3、在广州或深圳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广东营销活动

(1)以“传承红色经典、畅游美好辽宁”为主题。围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景区、旅游线路、美食、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短视频宣传、短视频平台直播活动,形成活动营销的新闻稿、游记、攻略、软文。

(2)举办营销主题活动。创意策划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广东主题营销活动1次,扩大辽宁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3)推广辽宁文化和旅游产品销售平台。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广东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形成辽宁和广东特色文化和旅游合作产品。

(4)邀请广东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

4、在南京举办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江苏营销活动

(1)以“传承红色经典、畅游美好辽宁”为主题。围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景区、旅游线路、美食、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短视频宣传、短视频平台直播活动,形成活动营销的新闻稿、游记、攻略、软文。

(2)举办营销主题活动。创意策划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江苏主题营销活动1次,扩大辽宁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3)推广辽宁文化和旅游产品销售平台。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江苏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形成辽宁和江苏特色文化和旅游合作产品。

(4)邀请江苏媒体、旅游达人或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对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广。

5、在辽宁举办“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活动

(1)以“传承红色经典、畅游美好辽宁”为主题。围绕辽宁四季旅游主题产品、景区、旅游线路、美食、纪念品、商品和文创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短视频宣传、短视频平台直播活动,形成活动营销的新闻稿、游记、攻略、软文。

(2)举办“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活动。创意策划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推广活动2次,加强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扩大辽宁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3)互动推广“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文化和旅游产品”。推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文化和旅游产品,形成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合作系列产品。

(4)开展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广东、大东北等区域媒体、旅游达人和自驾团队游辽宁活动,特别邀请贵州省、黑龙江省媒体和旅游达人共同参加采线推广活动,集中宣传推广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及产品,形成全国轰动效应的热点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F6栋10门)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F6栋10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6.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wy2018@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国帏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推广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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