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009
项目名称: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标段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雨污水管道清疏(包括雨污水井清淤及管道和井的清淤及处置)、窨井清捞(包含淤泥处置)、日常巡查、气囊封堵、CCTV检测、抗台应急保障、排口排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鄞州区市政排水设施年度养护项目(标段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雨污水管道清疏(包括雨污水井清淤及管道和井的清淤及处置)、窨井清捞(包含淤泥处置)、日常巡查、气囊封堵、CCTV检测、抗台应急保障、排口排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总期限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供应商可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或接标现场代理机构的项目经办人的微信)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qq.com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威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32341??
质疑联系人:********9022fp
质疑联系方式:135*****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535号11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6
质疑联系人:何月花
质疑联系方式:137*****9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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