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宁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已由安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计划编号:*******JH********9,项目采购人为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及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预算资金:约人民币200万元,资金已到位。

(2)交货地址:安宁市。

(3)项目内容:完成11850.5亩油菜秸秆及9248亩食用玫瑰秸秆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95%以上;建立食用玫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村1个,完成1000亩食用玫瑰约237吨秸秆的综合利用,示范带动9248亩食用玫瑰秸秆的综合利用,开展食用玫瑰秸秆腐熟还田试验1组,示范面积50亩;建立油菜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村10个,完成2820亩油菜约913吨秸秆的综合利用,示范带动11850.5亩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示范村5个,完成7700亩玉米约4158吨秸秆的综合利用,示范带动全市20000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建立葡萄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村1个,开展葡萄秸秆肥料化利用试验1组,示范面积500亩;开展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试验示范5组;示范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不出现秸秆乱堆、乱放、焚烧的情况;筛选出适合我市主要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进行推广运用;对全市9个街道相关人员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完成项目台账资料整理、撰写试验方案、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编制安宁市“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详见第四章货物需求、参数要求及供应商服务要求)。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天/一年。

(6)本项目只设一个标包。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

(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分化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17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作物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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