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宏腾竞磋(货物)2021-0624

项目名称: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35000.00

最高限价(元):5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
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5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海南州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病毒核酸快速提取试剂盒、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单采)等新冠实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资质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共和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4--851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52076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试剂耗材 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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