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进乡村服务 招标公告

戏曲进乡村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戏曲进乡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6-24 至 2021-06-30
撰写单位: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戏曲进乡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戏曲进乡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227
项目名称:戏曲进乡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

一、活动承接主体。省内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单位,含艺术院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班社等。具有法人资格和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二、基本内容及标准

(一)活动内容。在2021年戏曲进乡村推荐剧(节)目内选择,剧种、演出时间、演出地点等与村镇活动室负责人商议。内容应包含演出、艺术普及和简单培训。

(二)活动标准。1.活动时间应选择为农村集会、节庆活动、休息日或每日17点到20点之间。所有活动应在8月底前完成。2.活动地点与村镇活动室负责人商议,可为村活动室、村文化广场,优先选择舞台搭建、流动舞台的单位。3.单场活动时长60分钟至120分钟。4.演员应带妆演出,优先选择具备一定舞美能力的单位。5.演员数量5人以上,优先选择具有高超表演能力、参与省市组织大型活动的单位,优先选择能够承接沈阳市全部区县活动的单位,优先选择带妆演员数量多的单位。6.演出团队应具备一定宣传能力,并开展戏曲进乡村的相应宣传。优先选择宣传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单位。7.活动内容应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温暖传达到千家万户的每个人心中。优先选择具备自创包含普法宣传、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内容的能力的单位。8.演出背景需经市文旅广电局审核。

(三)演出场次。参考辽宁省文旅厅《关于印发〈2021辽宁省戏曲进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沈阳实际情况,拟定初步演出100场。三、活动开展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公开招标,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根据区县乡村数量比例进行活动场次分配。

考核验收。1.活动承接主体提交活动视频和照片

视频要求:视频一、以区县为单位,剪辑合成为一个视频,每场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内容包括活动过程、群众参与情况,并用活动承接主体、内容、活动时间、地点字幕作为间隔,视频文件名写明活动承接主体、时间、地点。视频二、单场活动舞台正面机位全程录像。照片要求:共10张照片,整体效果2张,现场环境2张,演出情况2张,群众情况2张,剧照2张。

以上所有材料应分文件夹存储至一个移动硬盘(或大容量U盘)内提报。

2.活动综合评价表(附件)的扫描文件

3.根据实际中标情况,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及报道。

付款条件

完成50场,提报验收材料(需使用移动硬盘或大容量U盘报送),付款50%;所有演出结束,并提报完整验收材料后(可拷贝至上次提报的U盘活移动硬盘),付尾款。支付要件:合格发票,合同,验收单。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活动,于8月底前完成全部主体活动。并于2021年9月底,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证明材料等工作。

如遇疫情等非抗力因素不能及时履约的,应及时与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报备,并提供情况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活动,于8月底前完成全部主体活动。并于2021年9月底,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证明材料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乙级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沈阳市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李想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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