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招标
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招标
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生活
垃圾治理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
平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购置两分类60L垃圾桶5210个、240L垃圾桶3100个、有害垃圾投放箱13个、小型电动三轮保洁车128辆、小型垃圾分类车(2m3)26辆、智能垃圾分类亭10个、小型回收资源车30辆。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开发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在五乡镇设立乡镇管护服务站,安装终端设备。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柳泉乡、大河乡、新庄集乡、太阳山镇。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购置两分类60L垃圾桶5210个、240L垃圾桶3100个、有害垃圾投放箱13个、小型电动三轮保洁车128辆、小型垃圾分类车(2m3)26辆、智能垃圾分类亭10个、小型回收资源车30辆。
二标段: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管护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开发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在五乡镇设立乡镇管护服务站,安装终端设备。
注:本项目各投标人同时可参与以上两个标段报名,但只能获取一个标段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记录。
3.2 本项目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的能力。
3.3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注: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分至17:3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 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02室。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 按3号键咨询即可。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15日10时30分;
5.2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人:李成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9楼
联系人:顾志强
联系电话:182*****268
宁夏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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