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限界门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限界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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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限界门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LLSD2021-05TP)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LLQDJC标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桑加峡谷区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路总公司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JCW-01(限界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拉林铁路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线路从拉日铁路协荣站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乃东、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新建正线长度403.14km,运营长度435.48km。新建正线桥隧总长300.853km,占线路长度的74.63%。其中,桥梁120座84.441km,占线路长度的20.94%,隧道47座216.436km,占线路长度的53.69%。全线新建车站34个,初期开站17个,设计旅客列车速度160km/h。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限界门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需具有“CRC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谈判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16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并同时满足谈判公告附件1“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各包件的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限界门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

3.1.8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

3.1.9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能在高原地区良好运行;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27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确认函》(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LLSDWZ@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号:****************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巴宜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3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中铁电气化局拉林铁路四电项目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日9时30 分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

邮编: 860100

联 系 人:陈锁劳

电话:133*****263

电子邮箱:LLSDWZ@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1年6 月24 日



标签: 竞争性谈判 铁路四电工程 电气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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