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大邑县财政局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财政局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YZCZ2013-01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8-07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2、服务器、考生机、教师机均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省级及以上代理商的销售授权。3、投标人具有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7、非本地投标人(成都市行政辖区),须在本地设置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技术服务人员。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在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1、投标人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的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3、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标书发售方式 同上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08-08 09:00到2013-08-16 17:00
标书售价 同上
标书发售地点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13-08-28 11:00
开标时间 2013-08-28 11:00
投标地点 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同上
备注

投标邀请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邑县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其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实施政府采购。此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DYZCZ2013-015二、项目名称:大邑县财政局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及要求此次采购要求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使之达到可使用状态,故投标人应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方面作充分的考虑。本次招标为1个包,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大邑县财政局无纸化考场(培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配置清单》。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2、服务器、考生机、教师机均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省级及以上代理商的销售授权。3、投标人具有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7、非本地投标人(成都市行政辖区),须在本地设置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技术服务人员。六、投标保证金: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在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1、投标人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的国家信产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3、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九、对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涉及的材料,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采购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要求的原件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审查。若有以下情况,则投标人涉嫌虚假应标: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审查,且未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作出有效说明和证明的;2、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的复印件明显不符,涉嫌篡改的。若有虚假应标情况,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次选择下一序位的中标候选人,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假应标单位进行处理。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28日11:00时(北京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一、开标地点: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sczfcg.com)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邮编:611330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传真:***-********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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