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新冠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宏腾竞磋(货物)2021-062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53.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海南州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病毒核酸快速提取试剂盒、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单采)等新冠实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资质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6月23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均需加盖公章。

磋商时间

2021年7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海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974--*******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

代理机构联系人

单位名称: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渭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5楼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西宁市西关大街支行

收款人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371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 试剂耗材 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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