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木仁黄河大桥投资人招标公告

巴彦木仁黄河大桥投资人招标公告

巴彦木仁黄河大桥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木仁黄河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按照BOT方式建设巴彦木仁黄河大桥的批复(内政字【2013】113号)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阿拉善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位于蒙、新、甘、宁交界,北临蒙古国,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年轻的盟市,也是西部地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境内腾格里、巴丹吉林和乌兰布和三大沙漠的限制,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近年来,阿拉善盟依托境内盐矿、铁矿、煤炭等资源、形成了以现有城镇为核心,逐步推进农、牧、矿产资源开发的格局。同时,随着中蒙口岸的建设和地位的提升,中蒙边界贸易总量大幅上升。本着优化运输条件,改善沿线的交通闭塞,充分发挥敖伦布拉格镇、巴彦木仁苏木、乌斯太镇沿黄西岸的区位优势,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政府立足现状,在充分调研、广征意见的基础上,逐步打造沿黄西岸经济带,依托策克口岸、即将开放的乌力吉口岸、敖伦布拉格矿产资源,提出建设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依托多年对乌兰布和沙漠的开发和治理,逐步发展黄河西岸农、牧、旅游产业园区,依托现有乌斯太工业园区,继续深化矿产品加工。为了更好的推进后续工程的开发建设,形成了修建巴彦木仁黄河大桥的意见。
在本项目起点K93+000与拟建设的敖伦布拉格至巴彦木仁公路(高速)终点相接,并通过该道路设置的连接线与巴彦木仁苏木、老涯滩连接;沿巴彦木仁苏木联合嘎查北侧通过,在现有浮桥处跨越黄河,跨越黄河后与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国道G110线(二级)相交;与蒙西至芒哈图镇公路(县道X616,规划为一级道路)顺接。通过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道路与G6北京至西藏高速公路机场互通。
巴彦木仁黄河大桥主线全长4.796km,其中黄河特大桥全长1538m,根据黄河水利委员相关规定及跨越黄河处黄河现状,黄河大桥全长1538m,主桥长610m,引桥长928m,主桥跨径为55+5×100+55m,引桥均采用40mT梁。设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及管理中心各一处(与收费站合并建设)。本项目估算造价约5.8242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巴彦木仁黄河大桥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总资产陆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6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税务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现金形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锦江国际大酒店2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雅布赖东路
邮 编:750306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徐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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