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温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温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温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1】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统筹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温棚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大河乡龙源村
2.3建设内容:对大河乡龙源村450座温棚进行吊灌设备、棚膜、压膜槽、200方/小时叠片水处理器进行安装及观察井进行维修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与投标活动。
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18.30前,在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等扫描件,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且提供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zb.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红寺堡区大河乡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二楼西户
联系人:李小博 联系人:杨硕
电话:155*****722电 话:182*****100
2021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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