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系统及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系统及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安装项目已由泽润医(2021)1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为国有公益性的企业自办医院,属于社会办医范畴,招标项目资金完全由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遥测心电监护仪系统、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各一台套;分为一个包件,包括遥测心电监护仪系统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设备配套设施。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
2.2交货地点: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巡检街2号。
2.3交货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厂家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供应产品应在经营范围以内,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1.2投标产品如为原装进口,则应具备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1.3经营状况良好,(以公司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为准。
3.1.4近三年内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1.5业绩要求:近3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6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1.7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设备生产厂商的每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个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一经发现,该品牌投标将被否决,所在包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巡检街2号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设备科(联系人电话:邹老师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1.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资质证书副本(或正本);
4.1.4以上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13日下午15:00时整,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巡检街2号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官网公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
邮编:644500
开户银行:珙县工商银行
账号:
****************232
缴费名称:遥测心电监护仪系统及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安装项目
联系人:邹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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