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花桥中队关于交通标志标线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花桥中队关于交通标志标线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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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花桥中队关于交通标志标线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花桥中队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交通标志标线设施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SZLH2021-G-002号
二、招标内容:交通标志标线设施
编号 | 名 称 | 工程量 | 备注 |
1 | 集善路(312-金融大道) | 5780 | |
2 | 金融大道(金捷路西-金捷路东) | 9608 | |
3 | 花园路(312-绿地大道) | 1986 | |
4 | 花溪路(313-光明路) | 2145 | |
5 | 安博路(集善路-东城大道) | 1356 | |
6 | 和丰路 | 1220 | |
7 | 兆丰路(312-晨风路) | 2340 | |
8 | 香榭丽大道(沿沪大道-春天大道) | 1280 | |
9 | 春天大道(上海界) | 1467 | |
10 | 顺扬路(蓬青路-夏光路) | 994 | |
11 | 商务大道(徐公桥路-沿沪大道) | 2190 |
三、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50天月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网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6)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具投标人代表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法人直接提供身份证〕。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人必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中下载安装“投标人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若投标单位对投标流程有疑问请加供应商QQ群:********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5、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7、质疑形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人/企业负责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8、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错误超过限定次数或超过10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电子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 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7 月16 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投标文件: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4、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费,中标人按差额累计法(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收取0.5%)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八、预算金额、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玖仟肆佰伍拾贰元叁角(¥*******.30)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九、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投标人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花桥中队
地址:昆山市仓业路566号
联系人:陆云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花都艺墅103栋801室
联系人:高亮 李洪卫 联系电话:****-********
备注:
1、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
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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