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农业农村数据仓——省级集体三资数据归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农业农村数据仓——省级集体三资数据归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农业农村数据仓——省级集体三资数据归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农业农村数据仓——省级集体三资数据归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归集,包括归集村社组织基本信息数据、农村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农村党组织信息数据、农村财务数据、资产资源数据、合同数据、监督预警数据、阳光公开数据等相关农村业务数据,构建“农村基础数据一张图”,达到农村集体资产底数真实、管理顺畅、信息互通、监管有效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9年1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12月,由我厅政策改革处与省农信联社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省农信联社所属的浙江农商信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的架构,构建了基础数据、运行管理、统计分析三大功能模块。《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今年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提出,建设“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以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已开发的架构为基础,结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开发需求,开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数据归集(农村财务管理及数据归集、资产管理及数据归集、资源管理及数据归集)、监督预警、阳光公开、农村党组织管理及数据归集等功能模块。为保证改革要求、项目质量、建设周期和成本控制,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农商信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农业农村数据仓——省级集体三资数据归集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农商信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路66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徐建群 吴晓柯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单一来源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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