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剂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剂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环水处理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锦西石化分公司生产辅材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循环水处理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一:一循、九循、苯乙烯循环水场、烷基化循环水场,循环水量1.59亿吨/年;标包二:二循、六循、重催余热循环水场、供风循环水场、三千制氮循环水场,循环水量1.12亿吨/年;标包三:热电公司循环水场,循环水量0.57亿吨/年。此数量为暂估量,用于投标报价,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招标人不对此数量作承诺。允许兼投,原则上标包一与标包二不允许兼中,标包三允许与标包一、二可兼中。交货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化工原料库,按买方通知分批发货。
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127万元;标包二90万元;标包三45万元(含税、含运费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许可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投标人如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须状态正常。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石化企业加工能力500万吨/年(含)以上炼厂连续使用1年以上、且污水回用水作为循环水场主要补充水的业绩。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如果为近三年内新成立公司,应提供自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告)。其他要求见附件《技术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详细地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请将标书费汇款回执单PDF版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PDF版返回招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A)本次招标采取递交纸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锦西石化分公司物采部403会议室。
5.1.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四楼会议室。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 |
地 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 址: |
邮 编:125001 | 邮 编: |
联 系 人:潘大壮 王国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88@qq.com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1 年 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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