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公告
邀标公告
为高质量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地复核监测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地复核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拟对到期需复核的51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实地复核监测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渔业、财务等专家对51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55家建设主体逐一进行实地复核检查并打分,将专家意见、现场勘验图片、产业园述求等汇集成册,并出具复核监测报告。
(二)项目相关要求
1.内容要求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邀请农业等相关专家,并支付专家食宿和研究费用;负责实地复核检查的组织与实施,与18个市县55家产业园实施主体联络,制定调研线路和日程表;负责租车并支付相关费用;在产业园调研中实地召开座谈会,了解产业园发展述求和建议;负责将专家意见、现场勘验图片、产业园意见等资料汇集成册,并出具复核监测报告,并在报告中提出可操作性建设意见。
2.质量要求
确保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赴55家建设主体逐一实地勘察,并对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分,提供有价值的复核监测报告,能满足我厅对报告的质量要求,确保报告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
3.时间安排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
三、项目经费
11.96万元(含)以下。
四、申报单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4)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曾为我省省级部门、市县政府在农业农村领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取得高质量成果;熟悉海南农业农村或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具有农业农村领域特别是农业产业园有深刻研究的高层次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团队,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晰,能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农业农村领域特别是农业产业园领域曾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邀请专家介绍。
(4)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办公楼1116室)。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吴卓,****-********。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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