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对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9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我中心将隐去提出意见单位名称,仅将提出的意见具体内容上网公示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技术需求以符合法律要求。本中心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需求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需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回复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c@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即施工方取得的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简称“甲供材”)价款,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此部分“甲供材”价款不属于所得税征税收入。二、商务需求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2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成功案例(至少一个)否3一年免费维护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4提供相应的资信文件否5付款方式为30%-60%-10%否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否三、技术需求序号采购项名称数量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软件开发业务需求1详见附件是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管理要求,否则失去实施本项目意义。2软件开发技术要求1详见附件是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及天津地税软件开发技术要求,否则无法在现有系统下正常运行。3系统实施及服务要求1详见附件是要符合天津地税系统实施及服务要求,否则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4系统完成时间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否 建筑业税收管理系统升级业务需求目录1甲供材业务需求51.1概述51.2 内网功能51.2.1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总转包自产货物资格调整51.2.2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自产货物资格调整51.2.3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变更61.2.4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注销/作废61.2.5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登记61.2.6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登记局项目登记71.2.7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报验71.2.8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变更71.2.9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注销/作废81.2.10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查询/打印81.2.11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所有涉及项目信息打印81.2.12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81.2.13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建筑安装票(缴款书)91.2.14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建筑安装票(完税证)91.2.15 发票系统(新)-发票开具-建安窗口代开票91.2.16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建安项目甲供材代开票申报91.2.17 历史数据的处理101.3 施管站功能101.3.1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变更101.3.2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注销/作废101.3.3 施管站统计查询-项目查询/打印111.3.4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登记111.3.5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项目变更111.3.6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报验121.3.7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项目注销/作废121.3.8 施管站项目管理-所有涉及项目信息打印121.3.9 发票系统-自开发票-施管站发票发售121.3.10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代开票(缴款书)131.3.11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新缴款书代开票131.3.12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新完税证代开票131.3.13 施管站代征申报-建安项目甲供材代开票申报131.4 外网功能141.4.1 天津地税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系统-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141.4.2 天津地税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系统-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查询141.4.3 天津地税建筑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建筑安装项目查询141.4.4 天津地税建筑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发票开具151.4.5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在线申报151.4.6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离线申报151.4.7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申报查询161.4.8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离线申报数据申报表下载162项目变更功能增加跳转分包报验按钮163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应用接口需求163.1需求分析概述163.2前端相关通讯功能173.2.1身份证认证功能173.2.2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73.2.3残保金缴纳173.2.4机打发票客户端文件下载183.2.5通用机打发票数据上传183.2.6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初始化文件下载183.2.7发票真伪查询193.2.8车船税缴纳193.2.9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补申报193.2.10缴款纳税193.2.11数据交互203.3前端相关通讯功能203.3.1用户权限管理203.3.2纳税人信息维护203.3.3票证管理203.3.4系统日志查询214系统技术及实施服务要求214.1技术要求214.1.1 精度、性能、吞吐量214.1.2 系统可扩展性224.1.3 系统可靠性224.1.4 系统易用性224.1.5 可管理性224.1.6 安全性234.1.7 标准规范234.1.8 可移植性244.1.9 运行环境244.1.10 文档手册244.2 系统实施及服务要求244.2.1 部署实施244.2.2 服务承诺244.2.3 服务内容254.2.4 服务对象254.2.5 服务方式255版权261甲供材业务需求1.1概述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装饰劳务除外),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的,纳税人项目登记时必须填写《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明细表》中,对于建设方供应的“设备”价款不征收营业税;建设方供应的“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价款按规定征收营业税。此部分营业税需要实现单独申报缴纳,单独开具缴款书,此缴款书不能开具发票。1.2 内网功能1.1.11.2.1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总转包自产货物资格调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1.2.2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自产货物资格调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31.2.3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变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41.2.4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注销/作废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在项目注销时增加校验如果存在【“甲供材”应申报额】没有申报的不允许注销。1.1.51.2.5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登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61.2.6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登记局项目登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71.2.7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报验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81.2.8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变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91.2.9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分包项目注销/作废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101.2.10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项目查询/打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111.2.11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所有涉及项目信息打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121.2.12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修改为类似营业税的申报模式;增加单独的甲供材营业税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从每个项目的【“甲供材”应申报额】获取;甲供材申报无减免;只有总包存在甲供材的情况,因此只有总包可申报甲供材申报;如果申报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1.1.131.2.13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建筑安装票(缴款书)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缴款书时如果缴款书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141.2.14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建筑安装票(完税证)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完税证时如果完税证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151.2.15 发票系统(新)-发票开具-建安窗口代开票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缴款书、完税证时如果缴款书、完税证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161.2.16 建筑业按项目属地征管-建安项目甲供材代开票申报增加单独的甲供材营业税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从每个项目的【“甲供材”应申报额】获取;甲供材申报无减免;只有总包存在甲供材的情况,因此只有总包可申报甲供材申报;如果申报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1.1.171.2.17 历史数据的处理对于现在正在使用的项目,如果【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通过已存在的【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自动计算出【“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并保存至项目总表的新增【“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字段中。1.3 施管站功能1.1.181.3.1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变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191.3.2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注销/作废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在项目注销时增加校验如果存在【“甲供材”应申报额】没有申报的不允许注销。1.1.201.3.3 施管站统计查询-项目查询/打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11.3.4 施管站项目管理-项目登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221.3.5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项目变更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31.3.6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报验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41.3.7 施管站项目管理-分包项目注销/作废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51.3.8 施管站项目管理-所有涉及项目信息打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261.3.9 发票系统-自开发票-施管站发票发售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税票信息时如果税票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271.3.10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代开票(缴款书)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税票信息时如果税票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281.3.11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新缴款书代开票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税票信息时如果税票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291.3.12 发票系统-窗口代开票-施管站新完税证代开票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税票信息时如果税票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301.3.13 施管站代征申报-建安项目甲供材代开票申报增加单独的甲供材营业税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从每个项目的【“甲供材”应申报额】获取;甲供材申报无减免;只有总包存在甲供材的情况,因此只有总包可申报甲供材申报;如果申报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1.4 外网功能1.1.311.4.1 天津地税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系统-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凡是【承包方式】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情况均需要录入【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并取消【项目预算金额必须大于建设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合计金额!】的校验;【承包方式】中的【包工包料】选项文字修改为【包工包料或装饰劳务】。1.1.321.4.2 天津地税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系统-建筑安装项目预登记查询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331.4.3 天津地税建筑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建筑安装项目查询调整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根据建设方供应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和设备明细表录入信息自动计算,【“甲供材”预算合计】为所有供应明细【预算/实际总价】之和;【“甲供材”应申报额】为所有【供应类型】除设备之外的所有供应明细的【预算/实际总价】之和;调整功能中打印功能的相关页面,增加打印【“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1.1.341.4.4 天津地税建筑业发票网上开票系统-发票开具调整点查询弹出查询项目窗口页面增加【“甲供材”预算合计】和【“甲供材”应申报额】数据项;如果开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在查询税票信息时如果税票来源为甲供材申报,抛异常:“甲供材申报不能开具发票”。1.1.351.4.5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在线申报修改为类似营业税的申报模式;增加单独的甲供材营业税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从每个项目的【“甲供材”应申报额】获取;甲供材申报无减免;只有总包存在甲供材的情况,因此只有总包可申报甲供材申报;如果申报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1.1.361.4.6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离线申报修改为类似营业税的申报模式;增加单独的甲供材营业税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从每个项目的【“甲供材”应申报额】获取;甲供材申报无减免;只有总包存在甲供材的情况,因此只有总包可申报甲供材申报;如果申报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85%,如果没有申报甲供材在【建安项目自开票申报】功能中增加提示信息。1.1.371.4.7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申报查询增加新增甲供材营业税申报查询。1.1.381.4.8 建筑业自开票网上报税-建筑安装项目离线申报数据申报表下载增加新增甲供材营业税申报表下载。2项目变更功能增加跳转分包报验按钮由于分包项目添加和分包报验分属两个不同功能(已与征管处和货劳处确认这两个功能按业务要求是分包登记的两个环节,应分开不能合并),但登记局行政许可中心项目登记工作量大,为简便操作,需在项目变更功能中增加跳转分包报验的按钮,实现选择某一分包后,系统自动判断该分包为已保存未启动状态的本市分包,点分包报验按钮后可跳转至分包报验功能并自动将分包的项目登记单号和企业编号带入该页面,省去手工输入,然后可以进行后续的分包报验操作。3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应用接口需求3.1需求分析概述为优化纳税服务,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便捷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降低办税成本,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特提出“自助办税终端”业务需求。自助终端系统以征管系统(“津税系统”、“税收管理工作平台”)为依托,在办税服务厅等适当场所设置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设置的自助办税业务。纳税人办理此类涉税业务则无需到前台窗口排队办理,只要操作自助办税终端即可自行办理。自助办税终端从实际出发,达到既方便纳税人办税又减轻征收大厅工作压力的目标。各单位可根据分局实际特点,整合办税服务厅的布局和职能,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集中管理与服务的优势,结合流程再造和优化,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3.2前端相关通讯功能1.1.393.2.1身份证认证功能身份证号验证:通过读卡器读取身份证号,并把身份证号码传输到后台,后台需要确认身份证的真实性,如果确认无误并且把纳税人信息反馈给终端。操作员登陆密码验证:用户输入密码后,后台验证该用户的密码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可以进入系统。验证用户是否初次使用:系统需要验证用户是否初次使用本系统,并且把验证结果反馈给终端。修改用户密码:系统把指定用户的原密码和新密码发给后台,后台首先验证原密码是否正确,然后再验证新密码的合法性。如果都正确则后台自动更改用户密码信息,并且把操作结果反馈给终端;如果校验不正确,则系统把错误信息反馈给终端。1.1.403.2.2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证号和申报年份向后台进行数据查询,如果存在对应得结果,根据数据格式生成查询结果,并且把查询结果反馈给终端,如果不存在查询结果则后台发送查询失败信息,并且把错误信息发送给终端。1.1.413.2.3残保金缴纳判断纳税人是否能够办理残保金业务:根据纳税人身份证号及业务类型判断纳税人是否支持办理此种业务,并且把结果反馈给终端。生成未申报的残保金通知书信息:终端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编号向后台发送生成该纳税人所有未申报的残保金通知书信息的请求,如果存在则后台根据格式生成残保金通知书的内容并且反馈给终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选择缴款方式界面进行缴款。残保金申报期限需要在津税系统中维护。用户可以选择插入银联卡进行缴款、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进行实扣及打印“银行端查询交税凭证”三种方式进行申报;详细流程见税款缴纳功能1.1.423.2.4机打发票客户端文件下载验证纳税人身份初始化文件下发:纳税人通过自助服务终端下载纳税人发票客户端初始化文件和发票解锁文件。发票解锁文件下载:终端向后台发起下发解锁文件请求,客户,后台根据企业编号生成解锁数据文件,并且把解锁文件反馈回终端。1.1.433.2.5通用机打发票数据上传后台系统判断该纳税人能否办理发票数据交互业务,并且把查询结果反馈给纳税人发票数据上传:系统接收上传发票数据信息并且把数据发送到后台,后台解析发票上传数据进行数据校验,如果校验有误则把错误信息反馈给纳税人,否则将发票上传信息保存到津税系统外网解锁数据下发:终端向后台发起下发解锁文件请求,客户,后台根据企业编号生成解锁数据文件,并且把解锁文件反馈回终端。1.1.443.2.6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初始化文件下载验证纳税人身份。终端向后台发起下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初始化文件申请,后台接收到申请信息后根据纳税人编号生成初始化文件,并且下发到终端。1.1.453.2.7发票真伪查询终端根据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向后台发起发票真伪查询申请,后台接收到信息后,如果不存在要查询的发票信息则向终端反馈错误信息,如果存在则把发票的具体信息按照指定格式生成并且反馈到终端。终端根据24位查询码向后台发起发票真伪查询申请,后台接收到信息后,解析24位查询码然后查询发票信息,如果不存在要查询的发票信息则向终端反馈错误信息,如果存在则把发票的具体信息按照指定格式生成并且反馈到终端。终端根据二维条码向后台发起发票真伪查询申请,后台接收到信息后,解析二维条码然后查询发票信息,如果不存在要查询的发票信息则向终端反馈错误信息,如果存在则把发票的具体信息按照指定格式生成并且反馈到终端。1.1.463.2.8车船税缴纳验证纳税人身份,根据身份证信息向后台查询单车申报未缴纳信息,如果存在申报信息则按照指定的数据格式向终端发送单车未缴纳信息。终端向后台提交车船税申报信息,后台成功解析申报信息后校验数据的合法性,如果校验无误则保存申报信息,如果校验有误则向终端反馈异常信息。1.1.473.2.9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补申报验证纳税人身份。终端向后台发起申请信息:纳税人前一年度12个月补申报明细。补申报明细由系统提前计算,纳税人可以自行修改申请,后台接收到申请信息后按照指定的数据格式生成具体的申报信息,并且下发到终端。提交数据保存信息,将申报信息保存到津税系统,并且将保存结果反馈给终端。1.1.483.2.10缴款纳税银行端缴款:终端向后台发起银行端缴款申请,后台根据纳税人的申报信息生成税票信息,并且把税票信息按照指定格式发送给终端。银联划卡:终端向后台发起银联刷卡信息申请,后台根据。后台根据纳税人的申报信息生成税票信息,并且把税票信息按照指定格式发送给终端。1.1.493.2.11数据交互自助办税终端应能和征管系统进行实时数据交互,进行双向数据传递。交互模式采用数据接口模式实现。轻量数据接口采用REST方式实现,大数据接口采用HTTP二进制通讯协议。3.3前端相关通讯功能1.1.503.3.1用户权限管理根据业务需要,配置市局系统管理员、分局系统管理员、分局局长、分局科(所)长、分局科员等岗位,配置给不同使用人员。市局系统管理员可以配置分局管理员权限,分局管理员可以配置本分局各级操作员权限。1.1.513.3.2纳税人信息维护分局科员在征管系统为初次使用终端设备的企业纳税人生成初始密码,纳税人可以使用该密码在登录时进行身份验证。当纳税人在终端上修改密码时,终端记录操作日志,并把最终密码同步到征管系统。1.1.523.3.3票证管理票证领用申请:终端向后台发起票证领用申请信息,如果校验成功则后台生成一笔票证领用申请记录,并且将领用申请结果信息反馈给终端。票证领用入库信息查询:终端向后台发起票证未领用入库信息申请,后台根据信息查询该纳税人所有未领用入库的票证信息,并且把票证信息按照指定格式发送给终端。票证领用入库保存:终端向后台发起领用入库提交申请,那么后台校验报文数据合法性,如果数据校验无误则提交领用入库数据,并且对票证库房台账信息进行入库操作。票证使用:纳税人根据票证信息进行票证填开操作。票证上缴:终端将本库房的票证信息上缴到上级票证库房时需要发送上缴申请报文。结报:终端向后台发起结报申请查询,后台根据结包信息生成具体的报文,并且把报文反馈到终端。汇总缴款查询:终端向服务端发起汇总缴款查询申请,后台根据申请信息生成汇总缴款明细信息,并且根据指定格式生成报文信息并且反馈到终端汇总缴款提交:系统根据终端生成的申报信息进行汇总缴款票证统计:终端可以向服务端发起票证统计申请,后台根据申请生成票证统计结果并且发送到终端。1.1.533.3.4系统日志查询系统日志查询:记录每一个办税人员的登录时间、操作项目、办理结果等。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日志查询功能查看每一笔业务办理情况。4系统技术及实施服务要求4.1技术要求系统应采用J2EE架构,使用B/S方式,通过WEB浏览器对系统进行访问、管理和维护。同时应按天津地税现有“单点登录系统”进行开发设计,实现单点登录。应用系统需遵循以下技术要求。1.1.544.1.1 精度、性能、吞吐量业务人员常用的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最长4秒。管理人员使用的查询类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最长6秒。以上性能计算要求在1000用户并发操作时统计。要求金额类数据精度计算到分,统计汇总无舍入误差。1.1.554.1.2 系统可扩展性系统应采用展现层、业务逻辑层与持久层三层体系结构,合理的封装业务逻辑,提供便捷的自我更新功能,实现系统扩展功能。同时应采用开放的主机系统和网络系统保证硬件系统的扩充、升级方便、简单,提高可扩展性。要求支持无状态集群。1.1.564.1.3 系统可靠性系统应提供系统初始化功能,确保系统在数据受损的情况下能够继续运行。在传输时先产生数据摘要,以验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使用数字证书技术,保存关键操作的数据摘要及签名。1.1.574.1.4 系统易用性系统应符合Microsoft Windows用户操作习惯。要求使用Ajax技术,动态更新页面数据。同时,系统结构清晰,对于新用户或不常使用产品的用户通过简单的培训即可上手使用。系统应设计软件使用导航功能,对于用户操作的每一步都有一定提示,辅助用户正确的使用本软件。并且为用户提供详细的联机帮助信息,用户可能随时查看帮助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用户数据应加符合性校验,有即时提示,方便用户输入。1.1.584.1.5 可管理性系统应提供日志功能并对提醒、提示进行统一的管理功能,以记录系统的错误日志和业务日志,能及时发现并追溯问题。1.1.594.1.6 安全性我局已将该系统定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承建方应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及等级保护相关技术要求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及测试,确保应用系统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软件容错、抗抵赖性、通信及数据保密性、完整性等方面符合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同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在身份鉴别方面,提供专门登陆控制模块,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功能。能设定用户口令复杂度策略、过期策略、口令遗失取回策略、登录失败处理策略、支持CA登录认证、实现用户指定的单点登录认证;在访问控制方面,能够限制用户访问和操作的模块,每个用户都只拥有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在安全审计方面,提供专门安全审计模块,记录业务操作日志并覆盖每个用户;在软件容错方面,应用系统要对输入数据格式或长度进行检查,格式非法业务不可办理,界面有对应的异常提示;加密保存用户密码,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对通信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字段进行加密;能够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能够设置系统会话自动结束时间;要求有SQL注入和跨站攻击过滤代码,能够防止黑客入侵。要求数据库操作用户明确最低权限,禁止使用DBA、SA等特权用户;以书面形式描述对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策略和措施等内容,形成完整的系统安全方案。系统交付前,项目承接方应提交完整的安全设计及测试报告。1.1.604.1.7 标准规范系统应遵循国标、国税总局以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相关规范。系统设计在功能、安全、网络等方面符合国家政府机关应用系统建设、管理的各项标准和规范。1.1.614.1.8 可移植性系统应适用于所有常见操作系统、浏览器、应用服务器及数据库产品。1.1.624.1.9 运行环境支撑平台实施要求支持HP、IBM小型机及主流PC Server,应用系统可以在HP UX、AIX及Windows平台上运行。应用服务器要求能够支持Weblogic、Websphere、Tomcat、Resin、Jetty等最新版的应用服务器,支持集群方式部署。1.1.634.1.10 文档手册要求提供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数据库设计说明书、部署手册等。4.2 系统实施及服务要求应负责部署实施开发构建和生产系统运行环境,包括系统用到的操作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及中间件。负责系统生命期内的开发维护工作。1.1.644.2.1 部署实施应完成以下各项任务:部署、调优本项目应用系统并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工作;进行基础权限规划和分配;提供应急措施。1.1.654.2.2 服务承诺应保证售后服务人员具备提供服务所需业务知识和技术能力,了解用户实际情况。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不得对最终用户收取服务费。1.1.664.2.3 服务内容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一年免费服务,主要工作为:为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技术人员提供本系统开发和管理培训;为本系统所有最终用户提供使用培训;每月末、法定2天以上假日及两会之前一周对系统进行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协助建立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技术支持信息库,收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故障现象及解决方法,供各应用单位查询使用;根据用户需要,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服务。包括软件使用咨询、软件异常情况处理、软件数据异常的维护等;提供系统缺陷修复、系统迁移、重新安装等项服务;提供系统的开发支持,以及维护服务期间的产品免费升级服务。应为所有使用本系统的用户提供服务。1.1.674.2.4 服务对象应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提供对系统的咨询解答、升级维护、问题诊断、性能优化等专业服务。1.1.684.2.5 服务方式⒈现场服务开发方维护工程师应遵守委托方的作息时间及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非工作时间在接到委托方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电话时,在半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法,如需上门服务应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开发方维护工程师根据申告的故障信息,判断所发生故障严重程度,对于重大故障应立即展开应急行动。如需二线支持,开发方应立即安排二线维护工程师赶往现场,30分钟内维护方负责成立应急小组,并与原厂商建立沟通渠道,1小时内协调专家进行远程支持或到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验,2小时内协调原厂商负责人成立专家小组,及时解决故障。⒉电话服务应开通多部服务热线,对电话服务承诺如下:3个铃声内接听用户电话;工作日时间内立即解答所有用户问题;非工作时间内2小时内解答所有用户问题。⒊网站服务建立专业化的网站,提供资料下载、BBS论坛、客户留言、系统升级等网络服务。5版权本项目版权(不含公司自有开发框架及平台)归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所有。开发方不得向项目组以外任何公司、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提供本软件的需求、源代码、编译后程序及相关文档,不得泄露、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自有开发框架及平台除外)。如在本项目中使用公司自有开发框架及平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有免费无限使用权、二次开发权,开发方应提交相关开发指南及API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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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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