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48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122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法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该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交货、现场调试、设备安装指导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CSSN-机电-026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长沙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县湘江干流蔡家洲河段。坝址上游距长沙市20~30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0520km2。枢纽正常蓄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死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坝上设计洪水位35.83m,设计洪峰流量26400m3/s;坝上校核洪水位36.92m,校核洪峰流量30200m3/s。

枢纽属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枢纽布置主要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为2000吨级双线船闸、左汊26孔泄水闸、1孔排污闸、电站、鱼道、蔡家洲副坝、右汊20孔泄水闸。坝顶公路桥布置在下游侧,宽27m,长1904m。

2.2招标范围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培训等内容(但不限于):

1) 厂用低压开关柜,柜体数量40面,其中22面厂用主屏、18面机旁动力屏。

2) 检修动力柜(箱) 11面

3) 动力插座配电箱6个

4) 铁壳开关(HH11) 1个

5)风机控制箱48个

6) 厂用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之间连接铜母线(外包绝缘)约2x12m(三相四线)               

7) 屏柜间的连接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及附件(包括母线槽安装所需的支、吊架、膨胀螺栓等全部安装材料)约 12m (三相四线)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相关内容)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14年 3月

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0.4 kV低压开关柜设备的能力(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且所投产品须拥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并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试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4.5具有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8 月 30 日下午14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3时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检验)

2)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检验)

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开标现场检验)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6)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

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

8)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原件);

9)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

10)授权代理人的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7.资格条件后审事宜

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的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相关原件的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如发现弄虚作假,作假投标人的此次投标无效。


招标编号:HNZJC2013-HW(3)-337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CSSN-机电-026买方: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八月 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1项目概况12.2招标范围13.交货时间及地点24.投标人资格要求25.招标文件的获取2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27.资格条件后审事宜3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一、说明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和评标14六、授予合同16第3章合同条款18第4章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29第5章技术规格33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3一、商务部分65二、技术部分79三、资格证明文件88第7章 评标办法95(综合评估法)95第8章 图纸106 第1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48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122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法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该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交货、现场调试、设备安装指导进行密封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合同编号:CSSN-机电-026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长沙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县湘江干流蔡家洲河段。坝址上游距长沙市20~30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0520km2。枢纽正常蓄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死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坝上设计洪水位35.83m,设计洪峰流量26400m3/s;坝上校核洪水位36.92m,校核洪峰流量30200m3/s。枢纽属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枢纽布置主要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为2000吨级双线船闸、左汊26孔泄水闸、1孔排污闸、电站、鱼道、蔡家洲副坝、右汊20孔泄水闸。坝顶公路桥布置在下游侧,宽27m,长1904m。2.2招标范围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培训等内容(但不限于):1) 厂用低压开关柜,柜体数量40面,其中22面厂用主屏、18面机旁动力屏。2) 检修动力柜(箱) 11面3) 动力插座配电箱6个4) 铁壳开关(HH11) 1个5)风机控制箱48个6) 厂用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之间连接铜母线(外包绝缘)约2x12m(三相四线) 7) 屏柜间的连接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及附件(包括母线槽安装所需的支、吊架、膨胀螺栓等全部安装材料)约 12m (三相四线)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相关内容)3.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 3月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0.4 kV低压开关柜设备的能力(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且所投产品须拥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并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4.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试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4.5具有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 月 30 日下午14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3时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检验)2)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检验)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开标现场检验)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6)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8)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原件);9)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10)授权代理人的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7.资格条件后审事宜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的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相关原件的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如发现弄虚作假,作假投标人的此次投标无效。 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制内容11.2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资金来源:政府全额投资交货时间:2014年3 月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21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必须是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13年 8 月 29 日17:00前以转帐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15.4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8899支付方式:采用转账形式财务专线:****-********联 系 人: 陈女士4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日历日)517.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文件(U盘)贰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6套投标文件副本,装订要求采用硬壳精装,文本侧面须标有项目名称、合同编号)618.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备选方案均不作考虑720.1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中隆大厦四楼接 收 人:刘先生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 8月 30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823.1开标时间:2013年8 月30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重大偏离,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经澄清后仍无法确认关键制造工艺、技术方案、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修改了招标人要求不得修改部分的;(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交货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是指付款进度提前或付款比例提高);(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1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标注★)的。(15)未递交投标承诺书的。102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公布。113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1235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的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相关原件的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如发现弄虚作假,作假投标人的此次投标无效。 一、说明1 概述1.1 工程概况长沙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县湘江干流蔡家洲。坝址上游距长沙市20~30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0520km2。枢纽正常蓄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死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坝上设计洪水位35.83m,设计洪峰流量26400m3/s;坝上校核洪水位36.92m,校核洪峰流量30200m3/s。枢纽属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枢纽布置主要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为2000吨级双线船闸、左汊26孔泄水闸、1孔排污闸、电站、鱼道、蔡家洲副坝、右汊20孔泄水闸。坝顶公路桥宽27m,长1904m。现场条件:水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公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铁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1.2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的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项合同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项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项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项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项2 定义2.1 “买方”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 “招标代理人”系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招标人”系买方和招标代理人。2.4 “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能向买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以及服务的独立法人。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供货、运输、安装配合及安装调试指导、技术服务、培训以及其它服务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0.4 kV低压开关柜设备的能力(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且所投产品须拥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并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3.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试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3.5具有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以及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5 有关联合体投标和分包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通知、澄清及答疑函。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1章 招标公告;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 合同条款;第4章 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第5章 技术规格;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 评标办法;第8章 图纸。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013年 8 月12日之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2013年8 月 12 日17:00前将疑问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以答疑纪要的形式报行政监督部门和市政府招标办备案后于2013年8 月 15 日17:30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修改文件,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7.6 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7.7 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投标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 投标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必须采用中文。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表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8)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性文件(2)专用制造设备能力与条件(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5)工作进度计划(6)设计制造标准(7)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8)技术服务(9)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10)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11)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表(1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情况表(13)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13)外购件购买协议(如有)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但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中,投标报价表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使用Excel97或以上版本的文档软件编辑。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部分的电子版文件可用Office97或以上版本格式编辑。编辑电子文件的运行环境为Windows 98或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11.2 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每份投标文件应附有电子版。电子版应一式贰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封套上注明“电子文件”。12 投标报价12.1本合同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调整;分项报价表中所提供的数量是招投标过程中使用的估算数量。12.2本报价系到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如采用水运,投标报价须注明包含码头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12.3 投标时还应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运杂费和保险费;(2)风险费;(3)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包括维修及更换损坏件的费用);(4)设计联络和技术服务的费用;(5)招标代理服务费;(6)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7)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投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12.4 一律以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3)投标人应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维护、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3.2 资格证明文件应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0.1(三)款的规定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1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特点和功能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文件要对货物技术性能进行详细描述,该技术文件以及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参数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合同以及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14.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使用期间所需的所有的备件和专用工具(含软件)详细的清单,包括其价格、供货来源和材料;(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货物需求一览表。14.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偏离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所指的技术参数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替换招标人指定的相应内容,只要能表明这些替换在本质上等于和优于招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1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并应充分考虑,如有异议逐条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15.3 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5.4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汇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帐户如下: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8899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帐户(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上帐户名称及开户行要写全称,不能省略,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15.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5.6 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退还事宜请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1-82681708。联系人:陈女士。15.7 发生以下之一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自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如果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90天,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被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壹份正本和伍份副本,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贰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件”的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文本资料有差异,以文本资料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6套投标文件副本,装订要求采用硬壳精装,文本侧面须标有项目名称、合同编号17.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允许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17.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也可复印)或用不退色蓝或黑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鉴。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进行签字确认。18 现场察勘及替代方案18.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备选方案均不作考虑。18.2 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的规定处理。18.3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要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4 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U盘)分别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密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 字样,并写明:(1)买方的名称: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投标的项目名称及其合同编号、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3)在2013年8 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19.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19.1条中的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人。19.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 投标截止日期20.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投标文件应面交。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在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有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均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递交。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5.7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 招标人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书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承诺书参加。23.2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递交投标人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0.4kV开关柜柜型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的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用资料袋装好),供评标委员会审查。23.3 按照第23条规定,递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3.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3.5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23.6 开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开标结果无异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2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5 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25.l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5.2 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各项合法利益。25.3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5.4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26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重大偏离,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经澄清后仍无法确认关键制造工艺、技术方案、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修改了招标人要求不得修改部分的;(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交货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是指付款进度提前或付款比例提高);(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1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标注★)的。(15)未递交投标承诺书的。27 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7.2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7.3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8 合同授予标准28.1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按第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2)按第26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按第七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定后,合同将授予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评标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8.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8.3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9.1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30 中标通知3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30.2 招标人在买方与中标人(卖方)签署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30.3 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30.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费31.1 经买方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工程招标代理费约定由中标人(卖方)向招标代理人支付;31.2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费收费的计算基数;31.3 本合同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货物类收取,中标人(卖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交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合理分摊招标代理费。31.4 本合同建设工程交易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合理分摊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3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2.1 买方在授予合同前有权与中标人(卖方)协商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33 签订合同33.1 中标人(卖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卖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4 履约保证金34.1 中标人(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担保采用经招标人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34.2 如果中标人(卖方)不按本须知第33.1条或第34.1条的规定执行,买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定中标人(卖方)。34.3 如果中标人(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35.补充内容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 第3章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买方”系指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卖方”系指投标书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中被指定为卖方的人,并包括其合法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3)“工程设计单位”系指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4)“监理人”系指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6)“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7)“技术文件”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技术数据、手册或指南等)和本合同规定的用于设备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等,也称“技术资料”。(8)“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所要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仪器、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9)“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联络、协调。在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检修及向买方提供的相应的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等相应的设计协调、技术配合、技术指导、监督、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和按合同要求所包含的其他责任。(10)“现场”是指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也称工地,在交货时买方指定的货物存放地点也可称为现场或工地。(11)“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和技术指导及培训上的疏忽而造成的,从而引起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安装单位”受买方委托对合同设备实施安装的单位。(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14)“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5)“设备”指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16)“初步验收”是指整套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投入运行72小时合格后,买方对每台套设备的验收。(17)“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本合同采购的所有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8)“质量保证期”系指自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8个月或从最后一批设备到货之日起30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此期限内,卖方对提供设备的制造缺陷进行无偿修复。2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2.1货物名称、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2.2技术要求见本合同《技术规格》。本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如有不符,以《技术规格》为准。2.3任何原件和装置如果在《技术规格》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必不可少的,卖方应予提供,其费用包括已包括在设备总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3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4适用法律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5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设计联络与技术服务6.1为保证合同有效及顺利的实施,买卖双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有关设计联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次数、参加人数、买卖双方的任务和责任的规定,见本合同《技术规格》中的规定。6.2每次设计联络会均由卖方作出书面纪要,由买卖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该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正式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在会议中如对本合同内容做重大修改时,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6.3设计技术联络会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技术资料及会务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卖方负担其一切事宜。6.4会议纪要:每次设计联络会议都要做好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和得出的结论。会议纪要在双方首席代表确认并签字后,发给所有与会者,会议纪要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5除了技术规范规定的联络会议外,如果有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与讨论,经双方同意可以举行计划外联络会议。6.6除了联络会议外,由任何一方提出的关于合同设备设计的所有修改必须与另一方讨论并经另一方同意。当一方接收到另一方需要确认的文件或图纸后7天内,应以书面形式把同意或意见通知提出要求的一方。6.7卖方派遣技术指导人员代表卖方提供技术服务,完成按合同规定有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并代表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6.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为固定不变价。6.9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6.10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6.11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及时回答用户提出的设计及技术等有关的问题,并为买方免费提供有关技术文件。6.12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监理人提出的任何建议或意见,不论卖方是否接受,均不能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7履约保证金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经买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买方不接受履约担保书形式的履约担保。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卖方。7.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8制造和监造8.1卖方对合同设备的制造、检测与试验等工艺质量控制应符合ISO9000认证标准。卖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规定。8.2买方认为必要时可进行设备监造,交通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卖方提供食宿、办公。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8.3买方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否则买方监造代表可责令停工。无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报告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8.4监造代表和验收人员的认可,不能免除卖方的责任。9检验、测试、验收9.1卖方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合同《技术规格》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买方存档,以便买方监理工作。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9.2买方有权对设备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应邀请买方代表到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设备的出厂试验(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查合格的设备才允许出厂。卖方应对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9.3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确定到货时间。9.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到货验收。如验收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9.5开箱验收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9.6如双方代表在开箱验收时对开箱验收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9.7买方对开箱验收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现场之日起的3个月,买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3个月内未通知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9.8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也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9.9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9.10当设备安装完成后,安装方在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和安装验收。如果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在安装验收时卖方与安装方应共同分析原因,责任界定由安装监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应无条件遵守。如果责任在卖方,各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二次安装验收的时间,第二次安装验收必须在第一次验收失败后1个月内完成。在例外的情况下,可在各方同意的期限内完成;卖方应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使设备在第二次安装验收时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如果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在第二次安装验收中,由于卖方的责任仍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卖方应更换有缺陷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0技术资料10.1一般要求:10.1.1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10.1.2 技术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0.1.3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10.1.4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0.2具体要求见本合同《技术规格》。10.3合同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对属于机密的买卖双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10.4卖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交技术文件(含图纸)。11质量保证11.1货物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卖方保证其供应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易于维护。11.2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及技术性能,完全满足本合同的全部要求。买方有权拒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和卖方保证的材料和设备,并要求卖方付费限期更换,且不能影响电站预定的发电日期。11.3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8个月或从最后一批设备到货之日起30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壹(1)年。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设计缺陷、制造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负责。1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2.1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对于易损坏或经常更换的小型元件应适当增加备件数量。12.2卖方应承诺在保修期外以不高于报价表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并在寿命期内保证零配件供应。13培训13.1免费为买方提供现场培训,使受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13.2有关的培训计划和内容见本合同《技术规格》中的规定。14售后服务14.1保质期内,卖方对货物实行三包,负责免费维修或替换零部件(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除外),免费进行设备的维护和完善。14.2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2.124h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14.2.2要求维修反应时间在4小时之内,卖方在48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交付使用;14.2.3如果不是制造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必须得到买方同意,并需要提供制造商的委托书,制造商承担连带责任。14.3卖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应书面通知买方。15包装15.1卖方交付的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15.2下列资料应包装在货物包装箱内:15.2.1 装箱单;15.2.2 合同货物地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明;15.2.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15.3卖方应对包装箱中设备零部件挂上标牌,标明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名称或编号。合同设备部件在包装箱中应堆码有序,不同部件应分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相应标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字样,单独包装。15.4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刷上以下标记:(1)合同号:(2)码头标记:(3)目的地: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4)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合同设备名称和包装箱号:(6)毛重/净重(千克):(7)体积(长×宽×高 cm):15.5凡由于卖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和装箱前管理不当,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6交货16.1交货时间:2014年3月。如买方需延期交货,三个月内,卖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赔偿。16.2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16.3运输方式:不限。17付款17.1分期付款:(1)预付款:合同总价格(不含备用金)的10%。在合同生效后,买方确认卖方履约保证金已到位,并收到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预付款担保函,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2)投料款:合同总价格(不含备用金)的30%。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后,卖方提供主要材料采购单据,经买方确认并收到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3)交货付款:合同总价格(不含备用金)的30%。在全部设备运抵工地交货地点后,买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交接验收合格证书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4)结算付款:除10%质保金外的剩余结算款在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后,并通过长沙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完工结算审计,买方收到卖方所开至合同结算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5)质保金:合同结算价的10%。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17.2付款单位: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保险18.1卖方应负责为所有合同设备投保制作运输一切险,其保险覆盖范围应从制造工厂到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由买方组织的交接签收完毕为止。其所需全部保险费均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之中,卖方应承担本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的一切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买方原因引起的卖方设备、人身等损失,概由卖方负责。18.2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办理保险所需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18.3 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对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8.4 卖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险,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18.5 在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不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19单价及合价调整19.1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应该是双方所订合同中的合同价。19.2在本合同执行中不调整单价。20变更指令20.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列各项中的一项或几项:(1)超过合同规定增加具有单独功能设备的数量;(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时间;(4)交货地点;(5)卖方提供的服务。20.2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卖方执行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和/或供货进度作合理的调整,并相应修改合同。针对本合同项下买方提出的变更,卖方如有任何调整要求,须在卖方接到买方的变更指令以后30天内提出。否则,买方的指令和规定将是最终的。如果在买方接到卖方的调整要求后30天以内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卖方将按照买方的变更指令进行工作。20.3如果卖方对于因第20.1款所产生的变更有任何合同价格的调整要求时,在用书面方式向买方提出这种要求的同时,还应同时提交如下详细的完整资料:(1)买方所发出的要求变更的正式书面通知或指令;(2)列明了变更项目所包含的所有细项的详细报价清单,说明各个变更细项的数量、种类或规格、单价、合价等;(3)对所列出的变更细项逐一说明其报价依据;(4)为实施变更项目所完成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计算书、试验或检验报告等;(5)为实施变更项目实际已发生费用的证明资料(如果有),如所投入人力和物力的真实有效记载、为变更项目采购原材料或其他物资、器件的原始发票复印件或税票等。如果卖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真实的资料,买方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卖方对变更的价格调整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责任,并且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买方所要求的变更。21外协外购21.1本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外协外购的全部范围,无论原投标文件中的还是后来的外协外购项目均不能解除卖方应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1.2经买方批准的外协外购设备不允许再外协外购出去,卖方应对其外协外购设备以及外协外购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买方对任何外协外购人的批准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2语言22.1本合同以及买卖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和其他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图纸、产品样本、说明、复制的技术规范、说明书和部件一览表等均应使用中文提交买方审查,工作语言以及最终提交的资料也应使用中文。23卖方履约延误23.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金,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违约终止合同。24误期赔偿24.1除合同第2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误期赔偿费按合同第26.3条计收。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交货价的10%。24.2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25税费2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5.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6卖方的违约责任26.1卖方不能履约的,没收履约担保、退回预付款并向买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5%的违约金。26.2卖方所交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26.3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约定违约金。迟交1周,按迟交合同设备价值的1%;迟交2周及以上,每周按迟交合同设备价值的2%;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卖方支付迟交货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26.4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6.5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26.6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技术文件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则每个图号或每种手册每拖期一天卖方应付给买方1000元的约定违约金。卖方支付迟交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27知识产权27.1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受由于使用了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而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28备用金28.1 备用金和定义备用金指由买方在投标报价表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28.2 备用金的使用监理人可以指示卖方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的变更办理。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买方批准后才能动用。卖方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买方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卖方。28.3 提供凭证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卖方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28.4 备用金的使用最终由长沙市审计部门审定。29索赔29.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9.2在合同第9、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在买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9.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29.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30违约终止合同3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30.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30.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1不可抗力31.1尽管合同条款第23、24、30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3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2破产终止合同32.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3争议解决33.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3.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2天内,按现金方式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贷款来充抵。33.3本采购合同法律诉讼地为买方注册地。34通知3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5合同生效3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后生效。第4章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4.1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合同编号:CSSN-机电- 026鉴于(以下简称“买方”),接受了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关于(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署了本合同协议书。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截止后买方与承包人(卖方)之间澄清问题来往文件;(4)投标声明及附录;(5)补充通知(如有的话);(6)合同条款;(7)投标报价表;(8)货物需求一览表;(9)技术规格(包括图纸);(10)质量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11)经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报价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清单》。4.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卖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时间和地点提交货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见《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交货地点为: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6.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卖方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证件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其中正本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副本拾份,买方执陆份、卖方执肆份。8.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买方:(公章)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4.2履约保函(格式)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被保证人(卖方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供应合同(合同编号:CSSN-机电-026),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保 证 人:银行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正式履约保函格式须经业主认可) 4.3预付款担保函(格式)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CSSN-机电-26 ),卖方按约定的金额向买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买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卖方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卖方起生效,至买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买方按合同约定在向卖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 买方和卖方按《合同条款》第16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 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正式预付款保函格式须经业主认可)第5章技术规格第1章工程概况1.1概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是以保证长株潭城市群生产生活用水、适应滨水景观带建设和进一步改善长沙~株洲段通航条件为主,兼顾发电等功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坝址位于湘江丁字湾卡口下游的蔡家洲分汊河段。本电站为河床式电站,厂房位于左汊右岸蔡家洲左侧,电站厂房内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9.5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7MW,发电机出口的额定电压为10.5kV,额定功率因数定为0.85,额定频率为50Hz。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2.315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061h。电站采用全计算机监控方式,并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电站采用11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110kV出线回路数一回,接至威灵220kV变电所,距离9.5km。本电站选用两台容量均为40000kVA的升压变。发电机电压(10.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即每三台发电机组与一台主变压器组成单母线接线形式;高压(110kV) 侧2进1出,采用单母线接线。发电机出口选用真空断路器。主变压器进线柜至主变低压侧采用10.5kV共箱封闭母线连接;变压器110kV高压侧通过LGJ-300软导线直接与110kV电缆终端设备连接。再通过110kV电缆与110kV GIS高压开关设备和户外110kV高压开关设备连接。电站的电气副厂房正对应于主厂房呈“一”字形布置,在主厂房的下游侧27.5m高程;主变压器和 110kV GIS高压开关设备布置在副厂房下游侧27.5m高程,GIS室与继保室相邻。1.2 工程自然条件1) 周围空气温度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5 ℃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12 ℃多年平均气温17.9 ℃2)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3) 海拔高度 <1000m4) 电源电压的波形 近似于正弦波5) 安装环境 无明显污染6) 地震烈度 ≤6度1.3交通运输1.3.1对外交通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距市中心仅20km~30km,左右岸对外交通均非常便利。水路:坝址河段为Ⅲ级航道,上可达长沙、湘潭、株洲,下可达岳阳、城陵矶;经城陵矶出长江以后,向下游均为3000t级或3000t级以上航道。坝址上距长沙霞凝新港约9km~10km,坝址下游左叉左岸设有临时码头。公路:坝址右岸有“长湘”一级公路通过,从长湘公路到右岸坝头约9km,将修建高等级进场公路,可方便地进入城市路网或进入京珠高速公路、319国道等组成的国家公路网。坝址左岸将从望城县高乔大道修建高等级进场公路。因此坝址左右岸公路交通均非常方便。距坝址上游最近约12km有月亮岛大桥可沟通左右岸交通。1.3.2场内运输条件电站的河床式厂房布置在左汊右岸蔡家洲左侧;进站设备沿进厂公路可直接抵达本电站厂前区空旷地面。1.3.3大件运输投标人对于超大、超重物件的运输,应对运输方式、路径以及沿途的涵洞或桥梁的限宽、限重等条件进行认真研究,自行解决相关的运输安全问题,并负责保证本招标设备的运输安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出可行的运输方案。1.4工程进度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首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9月发电,以后每台机组发电时间依次推后 2~3 个月。 第2章一般技术条款2.1概述本规范包括商务条款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等。设备安装由安装承包商完成,投标人负责现场安装、现场试验及试运行指导,并确保上述技术服务的质量。2.2协调和设计联络会2.2.1概述为了确有保证地正确完成本招标设备及其接口部位相关部件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投标人内部各设备组件供应商之间、投标人与其它相关设备的承包商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工程设计方之间、应进行充分的技术协调与配合,其具体形式是召开设计联络会。2.2.2协调1) 在本设备接口的技术衔接上,投标人应与接口部位处相关设备的其他承包商就接口的技术衔接问题相互交换相关图纸和其它必要资料,投标人应负责正确指导和协助接口部位的设备安装及其试运行。2)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为了使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其它承包商所提供的设备在接口上互相适应,应允许较小的修改。投标人应积极协调与其它相关设备的承包商之间的技术配合关系,并不得为此觅求额外的报酬。所有与上述接口部位的设备上的技术性调整和小的修改,招标人均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将与其它承包商之间交换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分别提供给招标人3份,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2份。3) 投标人应协调内部各设备组件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这些供货商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设备组件、均应能在整体上有利于保证本招标设备的性能质量及安全可靠性,整体设备和各个设备组件应满足本招标书和电站设计相关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凡接口相关设备之间的工艺技术配合应同时满足电站安全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投标人应将其内部各设备组件供货商(制造商)之间互相提供和交换的所有图纸、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给招标人3份。上述接口部位各相关设备的系统设计、接口性技术连接与配合方案、以及相关的图纸资料均应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因接口部位的技术衔接问题上的协调处理所发生的各种支出,招标人在不变合同总价之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2.2.3设计联络会1) 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投标人应提交给招标人3份联络会的计划日程表。2) 约定的设备设计联络会均由投标人组织;所有相关设备的制造商均应参加该设计联络会。招标人将委派技术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商谈。联络会在投标人工厂举行,招标人参加人数15人,时间7天,招标人人员参加联络会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计中。3) 会议纪要:每次联络会由投标人负责记录并编写纪要;纪要用中文书写;应包括讨论的内容和得出的结论。联络会的会议纪要由各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并发给所有与会者。2.2.4 中间检查1)在设计联络会后由投标人根据生产进度安排招标人中间检查一次。在投标人工厂举行,招标人参加人数15人,时间7天,招标人人员参加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计中。2)检查设备生产进度、质量和设备采购情况。2.3图纸和文件的提交和审批技术文件按本招标设备的技术服务条款的要求提交,投标人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清单见表2.3-1,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按以下地址邮寄给招标人和设计院: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西路26号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机电处邮政编码:410007 表2.3-1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图 纸 和 资 料 清 单 表编号图纸和资料名称提 交 时 间类 型数量备注招标人湖南省水电院1投标人与其他相关供货商交换的资料复印件322计划表2.1联络会计划日程表合同生效后30d内32.2设备制造进度表合同生效后30d内322.3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进度表322.4工厂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交时间表合同生效后15d内322.5图纸提交时间表合同生效后15d内222.6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试验开始前30d13生产过程照片每个阶段200mm×250mm彩照24工厂图纸4.1送审图42续表2.3-1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图 纸 和 资 料 清 单 表编号图纸和资料名称提 交 时 间类 型数量备注招标人湖南省水电院4.2正式图黑线或蓝线图122Auto CAD光盘114.3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文件624.4竣工图册合同工作完成前350mm×550mm62透明底图和Auto CAD光盘15说明书5.1安装指导书设备装运前30d625.2运行维护说明书设备装运前30d626遵循的标准327现场试验报告试验结束后30d内正本1副本328型式试验报告329出厂试验报告出厂试验后10d内正本1副本3210代用品10.1代用品清单110.2代用申请32.3.1工厂图纸1) 工厂图纸包括制造、装配、电气接线及端子图、安装设计图、布置图、材料和设备的清单或表格、制造厂的标准图、说明书、特性和试验数据、接线和控制图,以及所有其它图纸及材料和管道系统、与设计有关的附带说明等技术文件。2) 工厂图纸主要类别a. 外形图投标人所提交设备的外形图应完整地标出外形尺寸、重量(总重及运输重)和安装时要求厂房结构设计预留的孔洞位置和尺寸(包括起吊高度和吊物孔尺寸)。b. 原理图和接线图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系统图、原理图、接线图、端子图。图中应表示所有仪表、开关和设备的外部接线,并应提供表示所有仪表、继电器、盘柜和其它装置的内部接线详图。c. 装配图::指表示出将各种部件组装成为一个完整产品的设计图。d. 详图:投标人应提交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安装指南、原理图和接线图,以充分说明所有部件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这些图应标注所有必需的尺寸、材料的型号和级别、焊接和螺栓联接的详图、配合公差和间隙、必要的加工精度;分散装运设备在现场的组装方式;以及电气回路中的端子箱位置、尺寸和导线规格。3) 工厂图纸应按比例绘制,并完整的标注尺寸,尺寸单位为公制。图中所有文字均须使用中文。4) 工厂图纸图幅应是标准公制系列的倍数,除有特殊要求更大尺寸的图外,一般不超过594mm×841mm。所有大于A4的图纸和文件均应折叠成A4大小并装订成册后提交招标人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5) 在工厂图纸资料提交给招标人之前,投标人应检查其图纸是否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假如工厂图纸与合同设备不符,不管是工厂实际标准所引起或其它原因,投标人都应在发送的信件中作专门说明。6) 所有提交给招标人的工厂图纸应附有投标人签字的文字说明,说明工厂图纸已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要求被投标人检查过。7) 正式图纸的提供:所有正式图纸(已经招标人审批的)应盖有“正式图”图章,除另有说明外,应提供12份黑线或兰线晒图给招标人,同时提供2份黑线或兰线晒图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并分别给招标人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各提供1份完整的正式图纸的可编辑的Auto CAD U盘。软件版本要求使用Auto CAD 2004和Office2003。正式图纸应装订成A4尺寸大小的图册。制造厂的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有关文件应提供6份副本或复印件给招标人,2份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8) 正式图纸提交后,应尽量避免对其修改。若需进行修改,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并由投标人对制造、加工、安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供货设备现场图纸的修改需由投标人完成。在合同工作完成之前,投标人应提供1整套符合现场情况、最终定型的结构和设备的永久性图纸(竣工图)及其可编辑的ATUO CAD2004 U盘,图纸应是可复制的透明图,并应包括提交审查的所有图纸。除以上7)规定外,还应提供8套缩小并装订成A4尺寸大小的图册(其中2套提供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6套提供给招标人),图册应有标明图纸张数和内容的目录。2.3.2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1) 概述本节内容包括对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的编制和提交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都要提供此类说明书。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应符合本节要求,应与所提供的设备相适应。投标人的供应者和分包商的说明书应经投标人检查,并作为投标人的说明书一起提交。说明书采用中文。2) 说明书内容a. 说明书应由封面、扉页、目录、插页和资料组成。资料内容包括概述、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部件清单和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及附录。b. 扉页应包括设备的名称和功能、制造商的标志号以及投标人的规范号和标题。c. 目录应列出说明书的所有章和小节标题,带有每节开头的参考页码和包括的图纸清单。d. 插页应是说明书所描述的设备的识别插图。e. 叙述的资料应由图纸、图表以及设备的外形及包括主要总装件和组装件功能的描述。f. 安装资料应包括预装检查、安装、校准及运行准备。g. 运行资料应包括投运、运行等所要求的分步操作程序,还应包括操作规程和运行限制范围。h. 维护资料应包括供设备正确运行时的检查、调整及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维修所要求的专用工具清单应包括在维修资料中。i. 此外还应提交设备在内陆运输和工地搬运、存放和维护的详细说明,说明书中应有解释、图示、尺寸和重量,并包括:① 设备在装卸、放置时应遵守的规定。② 仓储检查和维护。③ 防护方式的采用。3) 说明书的提交时间和份数a. 设备装运前30天,提交安装指导书。b. 设备装运前30天,提交运行维护说明书。c. 经招标人批准后的说明书(标有“正式图”字样)应提交给招标人6份副本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2份副本。2.3.3图纸和文件提交时间表合同生效后15d内,投标人应提供给招标人3份、湖南省水电院2份各设备全部工厂图纸和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的提交时间表,对应提交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每份图纸和文件都应列入清单,并标明提交时间。时间表应满足交货和电站设计的需要。时间表需要重新修改时,投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对修改的原因作详细说明。投标人应在原计划时间15d前提供修改时间表。2.3.4图纸和文件的审批1) 招标人负责对所有合同设备图纸、技术文件和各设备之间的连接方案及各系统的审批工作,但不负责审查设备的结构设计和工艺。所有工厂图纸、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设计和制造标准等技术文件均需递交招标人审批。所有提供审查的图纸或文件应盖有“送审”章,寄给招标人3份,同时寄给湖南省水电院2份。2) 招标人仅对图纸和文件进行原则性审查。对不符合合同条款或任何性质的错误和疏忽、图纸或说明中的偏差,或由此偏差而可能产生的与其它产品的矛盾,均应由投标人负责。3) 如果在招标人批准后,投标人因修改设计或工艺再修改图纸或文件(此修改需招标人批准,且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设备加工、安装及与其它相关的部分的协调、质量及损失负责),则在修改完后15d内按相同程序将新的图纸或文件提交招标人审查。2.3.5图纸和文件的提交1) 投标人随标书提供的图纸和数据应简单地说明设备的设计特点,同时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招标人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表示总体布置的平面、立面和剖面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联的埋入部分尺寸,应表示各设备的主要参数、尺寸和重量,特别是那些影响厂房布置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装卸和安装所需空间者更应尺寸详细。2)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建议的设备安装进度表(包括组装和试验等)。2.4设备制造进度表和生产过程照片2.4.1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1) 合同生效后15d内,投标人应根据商务卷有关条款提出的交货进度要求,按最有利的情况编制详细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时间表,并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最终的设备制造进度应递交3份给招标人,2份给湖南省水电院。2)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应是线条图或箭头指示图表形式,表中的项目应按其实施的顺序和系列来安排。3)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如需修改,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在分发到投标人的工作地点后,同时将所有原进度表的复印件保留在投标人档案中,以便招标人能取出分析和研讨。4) 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一经编制完成,就应直接寄给招标人3份及湖南省水电院2份。2.4.2生产过程照片投标人应对设备或设备的重要部件或加工的重要阶段提供不少于三个有利位置的不同景象的生产过程照片。提供的每张照片背面要打印以下内容:1) 工程名称和合同号。2) 表示主题景象、视图方位和尺寸的参照标志。3) 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4) 拍摄日期。5) 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2.5安装和培训服务1) 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的安装指导人员,在招标人的协调下对合同设备每个部分的安装、试验和试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安装指导人员的服务采用技术总代表制,技术总代表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安装指导人员应与安装承包商的工作相协调。2) 招标人将协调安装指导与招标人培训人员技术服务的进度。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协作以便尽可能的符合安装和试验进度,并按通知的时间,提供这些服务。3) 投标人安装指导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指导,应在保证安装质量的前途下,考虑和照顾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安装技术人员的安装技术、工艺习惯,并应协同安装承包商一起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4) 投标人应分别派出有经验的指导人员到现场,对各种类别的设备进行安装指导和培训服务。5) 投标人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设备试验、试运行和性能试验负责。如投标人指导人员指导错误使合同设备损坏,投标人应自费修复或更换,并负责支付延误工期的罚款。然而,对于违反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或违反安装指导人员指导,以及投标人的安装指导人员在工作进行期间已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不同意安装人员的操作,投标人将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2.6试验和检查1) 本规范规定的设备试验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见本规范各设备的技术条款。所有设备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条款和IEC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进行试验。各设备技术条款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内容是投标人最低限度必须完成的,但并不排除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制造厂标准进行其它必要的试验和检查。出厂试验、型式试验由投标人进行,现场试验由投标人负责指导招标人完成,现场试验时间由招标人决定。2) 如果投标人认为原有的型式试验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特殊试验的要求,应提供所有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人审查,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审查不合格,招标人保留要求做某些试验的权力,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 合同设备必须在做完所有试验项目并且合格后才能包装发运出厂。招标人或它的代表可能参加所有试验或部分试验,投标人应在试验开始前30天提交一份完整的试验大纲和进度表供招标人审查。试验大纲和进度表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试验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等。4) 招标人对任何一项试验或见证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解除投标人充分满足文件要求的责任。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5) 所有现场试验应在投标人指导下,由招标人组织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完成。投标人应提供负责指导的试验项目所必须的经过校准的(附有率定证明文件)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记录表格等除主变耐压试验的试验变压器外),投标人应提供现场试验所必须的试验设备清单并单独报价,应注明试验完成后每套试验设备的折旧价格,这部分报价不包括在总报价中。试验完成后,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按折旧价购买这些试验设备的一部分或全部。6) 投标人应对现场试验负责指导,所有现场试验都必须有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在场。各项现场试验报告由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编写,投标人代表、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和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中签字认可。7) 各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和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论证。8) 出厂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10天内提供。现场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30天内提供。投标人或试验单位应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6份合格的试验结果及相关的特性曲线,其中1份正本和3份副本给招标人,2份副本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9)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试制时;b.当产品的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变动,足以引起产品性能发生明显变化时;c. 当电流有重大变化时;d. 当出厂试验结果与以前的型式试验结果有明显变化时。10) 开箱检查验收a. 开箱前15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箱,若20天内投标人未派代表来现场,招标人可单独开箱,投标人应对开箱检查的情况予以认可。b. 开箱检查设备和装箱单的内容、规格、数量等是否相同,外观检查有无损坏等情况。若发现错、漏、缺、坏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11) 设备出厂前投标人安排招标人在投标人地点进行出厂验收,招标人参加人数15人,时间7天,招标人人员参加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计中。2.7标准1) 除本文件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IEC标准和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版本应是最新的。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这些标准中最高要求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人选用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并充分说明其理由,按规定程序书面提交给招标人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人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本文件标准,并获得招标人的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2) 对于所有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所使用到的标准应提供3份复印件给招标人,2份复印件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2.8质量保证和工厂检验1)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材料和器件是全新的,并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在整个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其所供设备、材料和器件的质量负责。2) 本技术规范和所提供的标准内容将作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超越此范围,提供更优的设计性能的产品。3) 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制造过程中所有制造、加工、材料和器件试验等(包括投标人设备和外购件在内的)均符合本规范的规定。4)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及对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工作均需得到招标人的监督,必要时,招标人将派有经验的人员去制造厂对设备的组装、工厂检验和包装等方面进行抽查和验证,但设备的质量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代表不签任何质量证明,也不代替招标人对设备到货后的检验。投标人应在工厂试验前30天将试验项目、时间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决定是否派员目睹工厂试验或参与检验。目睹试验或检验前,投标人应已自行检验或试验合格,并已准备好试验或检验记录交招标人人员。投标人应为招标人人员提供有关资料、检验条件及工作生活方便。5) 投标人应派人员对所有提供设备在现场组装、试验、投运和试运行进行技术指导。6) 备品备件应是新的,可相互替换的,其材质和工艺与产品的相应部件应完全相同。7) 投标人产品若未满足本规范的技术参数性能,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2.9材料、代用品及产品选择1) 设备制造中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质量优良的,其种类、成分、物理性能应符合本规范所确定的相应标准或规定。若投标人采用代用材料,其性能不应低于原材料,并得到招标人批准。材料的详细规范,包括等级、牌号、类别均应在投标人提供审查的详图中表示。2) 所有永久性的基础材料,包括埋于混凝土的锚定螺栓,投标人均需提供。3) 柜体所用的框架、槽钢、底座支架、顶板和侧板均由钢架和光滑钢板组成,柜的结构应牢固,有足够的刚度。内部各设备的材料及部件应是全新的,高质量的。柜体应采取必须的防静电及电磁辐射和减振的措施。不带电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柜体应满足柜内发热元件的通风散热要求。柜体应全封闭。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附件,如安装螺钉等。4) 对于任何不同于技术规范或图纸规定的材料和设备,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清单给招标人审查,该清单列入投标人推荐用于本工程合同产品的所有材料,也包括技术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材料。5) 投标人的文件、产品、设备部件或材料一旦被确定,就作为质量和评估的有效尺度或标准。6) 如果投标人希望使用任何与规定的产品具有同等质量、外观和效用的产品,则应按照下面的方式提出代用申请。招标人可以接受或拒绝代用申请,且其决定是最终的。除非按以下方式提出代用品申请,否则,决不允许任何与图纸和技术规范有偏差的产品供给对方。7) 仅当投标人按下述规定提出代用申请时,代用品才被考虑。a. 提交全部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全部的特性曲线,试验资料和完成招标人要求的试验,并提交推荐代用产品的样品。b. 提交所推荐的代用产品,代用的材料、设备或系统的比较资料。c. 如果投标人关于代用的申请或建议涉及到工程的经济问题,费用总额和费用比较分析要一并提供。如果所建议的代用品被接受,且费用有所减少,此款项应在合同中扣除。d.代用申请,包括申请信中的财务报告,要由投标人负责人签字。e.所有的代用申请,随同要求的资料和证明要一道提交给招标人一式3份。f. 代用申请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① 工程名称和代号。② 项目(“产品”的单位或分部)。③ 参考的图纸和技术规范:图号和详图,技术规范部分的相应条款编号。8) 分析所建议的代用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的设计条件。提供推荐代用品的所有元件的检修、运行和维护经验。为此,招标人可以要求尽快提供不少于3个在过去5年内做的关于所推荐代用品的易于了解的,类似的安装使用情况。9) 招标人出于对招标人保护的考虑,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保证,担保所推荐的代用品能令人满意地长期运行。10) 由于代用品引起投标人自己产品其它部分的任何变化,或其它承包商的产品的任何变化,应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11) 直到招标人满意的接受了代用品,且书面签字后,投标人才可代用。这种接受并不解除投标人履行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义务。12) 如果推荐的代用品将导致有关的工作有所改变,且在招标人看来,造成了与合同要求或设计方面的偏差,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 任何提交给招标人的代用申请,如不履行上述要求,招标人将无需说明地退回给投标人。除非代用申请按上述要求提交,并被接受,否则,要求提供原合同产品。2.10相别标志和相序排列相别标志的色标与字标如下:相别字 标色标 电源侧线路侧第一相U(A) L1 黄第二相V(B) L2 绿第三相W(C) L3 红中性点 N 淡滥色接地线PE 黄绿双色直流正极L 棕色直流负极 L–滥色2.11涂漆和保护镀层2.11.1 概述全部设备内外表面均应在工厂清理干净,并涂以合适的保护层或采取其他合适的防护措施。除另有规定外,镀锌金属和有色金属部件不需要涂层。不锈钢、奥氏体灰口铸铁和高镍铸铁应视为有色金属。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小于7℃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环境空气露点3℃以上,不允许进行涂层。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应保证不受污染和损坏。2.11.2 涂层工艺1)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应经溶剂清洗干净,涂上一层浓的防锈化合物。2)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金属表面,用喷砂清理到发亮,并刷2层防锈底漆(不得含铅),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10-6m,而最后一道工厂防锈涂料完全干燥后,漆膜厚度不得小于75×10-6m,对受冷凝作用的表面应涂上合适的防结露涂层。3) 投标人的标准油漆也应适用于各种小的辅助设备,例如:小功率电动机、接触器、表计、压力开关和类似的小型设备。4) 准备现场焊接的不防锈的钢板或铸件的焊接坡口,需喷砂清理至发亮,并由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油漆,供安装承包商安装完毕后补涂。5) 柜体及表计盘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磷化处理或其它方法进行处理,真正达到防锈的目的,然后涂一层底漆、一层填料,最后涂上两层指定颜色的面漆。6) 所有设备的面漆颜色应由投标人提供色标,招标人选定。7)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防锈措施的完整说明,并提供补漆所需的漆。2.1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2.12.1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包装,必须与设备的其它部件分开装箱,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并应与设备一起发货。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电气线圈和其它精密的电气元件,必须先装在带干燥剂的塑料袋中,或用其它有效的方法防潮然后装箱。投标人应指出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备品备件,且具有足够数量满足安全运行并单独报价,分项列出详细价格,总价计入设备总价内。投标人应随主设备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为设备提供备品备件。保证期满后10年内,投标人应保证按合同价格向招标人提供全部所需的备品备件。安装中用于替代损坏件的备品备件应另外补充供给,这些另外补充的备品备件费用由承担损坏责任的一方承担。所有备品备件的最短贮存寿命应不小于10年。合同谈判时,招标人有权增减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2.12.2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推荐投标人认为必须的专用仪器和工具并单独报价、分项列出详细价格,总价计入设备总价内。合同谈判时,招标人有权增减专用仪器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投标人应随主设备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为设备提供专用仪器和工具。 第3章0.4kV低压配电装置技术规范3.1概述电站厂房内设两台厂用变压器,厂用400V母线分三段,分段处设电源自投装置。正常运行时,I、 II段母联断路器合上,II、 III段母联断路器断开,由两台厂变带对应母线段负荷。厂用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之间采用母线连接。本电站0.4kV低压开关柜和厂用变压器均布置在地面式主厂房下游副厂房27.50m层,与电站安装场在同一高程。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所有合同设备均须满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除本技术规范有规定外,厂用电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设备的布置场地和尺寸应符合招标附图所示条件。设备运输尺寸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本技术规范仅对招标设备的基本特性参数和基本技术要求作出规定和说明,不详述各设备的结构和工艺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有关标准按本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己的技术优势进行设计和制造,提供可靠、优质、能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同时在投标方的技术文件中加以说明。3.2厂用电设备使用条件1) 周围空气温度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5 ℃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12 ℃多年平均气温 17.9 ℃2)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 %3) 海拔高度<1000m4) 电源电压的波形近似于正弦波5) 安装环境无明显污染6) 地震烈度≤6度3.3工作及供货范围3.3.1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设备安装由安装供货商完成,投标人负责现场安装、现场试验及试运行指导,并确保上述技术服务的质量。与其它设备连接的协作和协调,以确保各设备间的顺利连接。3.3.2供货范围a) 厂用低压开关柜 开关规格及数量见附图,柜体数量40面,其中22面厂用主屏(宽x深:1000mmx1000mm)、18面机旁动力屏(宽x深:1000mmx800mm)。b) 检修动力柜(箱)11面c) 动力插座配电箱6个e) 铁壳开关HH11 1个f)风机控制箱 48个g) 厂用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之间连接铜母线(外包绝缘) 约2x18m(三相四线)h) 屏柜间的连接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及附件(包括母线槽安装所需的支、吊架、膨胀螺栓等全部安装材料)约 20m (三相四线)i)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1机旁动力屏8E、8E/2各抽屉回路4套2柴油发电机启动按钮手、自动选择开关:308-10852个用于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的配件(CF400GF)3室外一体化枪机LC421P-BLG韩国(云台用嘉杰千安)2套枪机、球机配置包括摄像机、镜头、云台、解码器、防护罩、摄像机信号箱三合一防雷器等。4室外一体化球机LG-LT313P-B LG韩国(云台用嘉杰千安)2套5视频监测仪HVT2603T 视频检测、线缆TDR断点测试 万用表功能1套6工业电视摄像机电源XED-3024SⅡ input: AC 220V 50Hz,Output: AC 24V 3A10个?投标人所供设备的整体设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其中任何一个元件或装置,即使在本招标文件的条款中未专门提到,但只要它对于一个性能优良的完整设备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3.4采用标准3.4.1标准所有供货产品的设计、制造、材料、试验、性能等除满足本规范外,其它要求不低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中国国家标准(GB)及相关行业标准。所有技术规范、标准都应该是现行的最新版本。如果投标人采用某个替代标准时(如行业标准等),应先将相应版本的文件及替换理由书面提交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当标准之间不一致时,应采用要求较高的标准。主要标准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a) GB494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b)ZBK36002《母线槽》c)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d)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e)IEC6043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f)GB496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GB1208《电流互感器》h)GB1207《电压互感器》3.4.2文字和计量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资料及标准等均须使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3.5技术参数和性能结构要求3.5.1低压开关柜技术条件3.5.1.1 低压开关柜主要参数a) 型式:户内抽出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b) 额定电压:400V c) 额定绝缘电压:660V d) 额定频率:50Hz e) 额定电流:厂用低压主屏:2500A,f)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厂用低压主屏:50kA(2s),g)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厂用低压主屏:125kA(2s),h) 防护等级:IP4Xi) 外形尺寸(宽x深x高mm):厂用主屏为1000x1000x2260mm; 机旁动力屏为1000x800x2260mm3.5.1.2 低压开关柜内元件主要参数a) 框架断路器 1) 额定电压: 400V2)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 3) 额定电流: 2500A(厂用变压器) 800A(柴油发电机组等) ★ 4)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65kA 5)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 65kA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65kA(2s)7) 冲击耐压: 12kV8) 寿命(C―O循环):机械寿命和电气寿命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额定电流(A)机械操作次数(有维护)(次)电气操作次数(免维护)(次)80015000次7500次2500A15000次7500次b) 塑壳断路器 1) 额定电压:400V 2) 额定绝缘电压:690V 3) 额定电流:满足厂用负荷要求,要求动作电流可调★4)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主盘 50kA其它 >31.5kA5)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主盘 50kA其它>31.5kA6) 寿命(C―O循环):机械寿命和电气寿命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额定电流(A)机械操作次数(有维护)(次)电气操作次数(免维护)(次)250A及以下20000次8000次400~800A10000次5000次c) 脱扣器框架断路器的脱扣器要求采用电子脱扣器,具有过载、选择性短路、瞬时短路及接地故障等四段保护功能;电动型塑壳断路器的脱扣器要求采用电动机型热磁脱扣器,配电型塑壳断路器的脱扣器要求采用配电型热磁脱扣器,具有过载、瞬时短路保护二段功能。对于电流在400A及以上的配电回路中塑壳断路器的脱扣器要求采用电子脱扣器,具有二段或三段保护功能。具体型号详见配电接线图。d) 电流互感器及柜内其它元件满足设计和接线要求。3.5.1.3 技术要求 ★a) 低压开关柜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框架结构以及柜内小室隔板采用锌-铝合金镀层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2.5mm,柜壳采用敷铝锌钢板机械冲压成型,并喷塑处理。柜体要求采用数控机床加工,以保证加工精度。柜体要求采用品牌柜(如ABB的MNS、施耐德的BLOKSET、西门子的8PT等同档次或以上档次设备,若为授权生产制造,则须提供原柜型厂商颁发的制造授权证明)。b) 开关柜应采用高程度模块化设计,相同规格的功能单元具有互换性。各单元具有独立的隔室,防止事故的产生和扩大。柜面应标示出各馈电回路的用途、名称和模拟接线。回路名称的标牌应便于更换。★c) 柜内断路器:要求采用知名企业生产的断路器(如西门子、施耐德、ABB等同档次或以上档次设备)。框架断路器采用抽出式安装,允许在隔离条件下检修、试验和更换。塑壳断路器采用固定安装在抽屉上的形式,应允许在主进线电源不停电情况下检修和更换断路器本体。开关、热继电器、接触器、指示灯、按钮等一次元件采用知名企业产品(如西门子、施耐德、ABB等同档次或以上档次设备)。d)抽屉单元的操作机构可采用旋转式等操作机构,要求推进、拉出的操作简单可靠、灵活轻便,抽屉单元与断路器触头应紧密接触,保证断路器使用寿命期内接触电阻不增加。同时要求抽屉在接通、试验、断开的位置指示明显。e) 低压开关柜内应装设温湿度控制器,要求根据温度及湿度能自动开启或停止。f) 框架断路器操动机构应外供8对常开/常闭辅助接点,并引至端子排。g)断路器应具有自动保护跳闸功能,保证只有在断路器分闸后才允许抽屉或断路器的抽出或推入。h) 进线、母联等框架断路器和额定电流为250A及以上的塑壳断路器应配置电动操作机构,并具有自动储能功能和远方操作功能。其他具有双电源进线的动力分屏进线断路器应配备自动电源转换装置。进线、母联等框架断路器操作机构电源为DC 220V,塑壳断路器为AC 220V。其它馈电断路器应配置手动操作机构。i) 断路器应可以采用上或下进线,要求分断能力不降低。j)框架断路器和额定电流不小于400A的塑壳断路器应具有长延时、短延时及瞬时动作三段保护等控制单元,长延时及短延时的动作电流及时限要求可调,且具有反时限特性。 k) 仪表及指示器开关柜的仪表及指示器要求为数显表,其刻度范围和精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所有仪表设备及其附件应按有关的标准制造,并经型式试验和常规试验合格。l) 控制保护设备厂内低压开关柜的控制、保护回路采用DC220V电源,二次回路均应与主回路隔离。控制及保护回路应与仪表回路分开,应装设保护器件。所有按钮、指示灯应根据其用途按有关规定进行选择匹配。m) 低压开关柜应具有机械联锁装置,保证操作维护的安全。n) 母线开关柜的母线应采用刚性硬拉高导电的电解铜材料。母线采用空气绝缘和聚脂双重绝缘,绝缘要符合开关柜的工作电压。母线的额定电流为正常工作条件下母线的长期持续工作电流,母线除了满足必须承载的电流外,还应考虑装置承受的机械应力、温升、绝缘等因素的影响。母线的截面在整个长度范围内应均匀不变。母线采用绝缘支撑件进行固定,以保证母线之间或母线与其它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变。母线支持件应能承受装置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的冲击。母线连接部位应确保有效导电和连接牢固,震动和温度变化在母线上产生的膨胀和收缩都不能影响母线连接部位的特性。母线的紧固螺栓用高拉伸的不锈钢材料。垂直母线安装在两块阻燃绝缘板之间,既可防止电弧引起的放电,又能防止人体接触,通过特殊连接件与主母线连接。当抽出单元抽出时可以防止意外触及垂直母线。垂直母线载流量须满足整面柜各功能单元的需求。n) 低压厂用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之间采用母线连接,母线从低压开关柜侧面进线。o) 低压开关柜内应留有20%的备用二次端子。p) 低压开关柜外表面喷漆颜色由招标人定,投标人提供色标,内表面颜色由投标人自定。q) 低压开关柜出线在底部,应有专用接线端子接电缆,配专用力矩扳手,接线端子根据电缆大小配置。r) 低压开关柜内控制设备各柜中安装的表计见图中所示,装有CT的馈电回路均要求装设数字式电流表。机旁动力电源进线柜、GIS室动力柜及继保室、中控室动力箱均需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两回路开关的操作应相互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1个开关。进线和母联应能远方操作,操作电源为DC220V。3.5.2 检修动力柜(箱) (包括铁壳开关箱)a) 额定电压: 400Vb) 配电柜(箱)内断路器采用塑壳断路器和并为导轨式组合元件,额定分断能力大于25kA,断路器应具有两种不同的脱扣器:过载保护的延时发热脱扣;短路保护的瞬时电磁脱扣。小型断路器的额定分断能力10kA。元件的详细规格见厂用电接线图。c) 户内动力箱内应装设电加热器,要求根据温度及湿度能自动开启或停止。户外动力箱或铁壳开关箱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并带锁。d) 对墙上安装或楼板上安装的箱体,其顶部和底部板上应有敲落孔,以利现场为电缆管开孔。e) 配电箱为挂墙式、嵌入式或落地式安装,户内箱防护等级为IP40,户外箱防护等级为IP65。f) 配电箱应配有专用的电缆接线端子,便于每个方向进出线。g)外形尺寸(宽x深x高mm):1P~6P动力插座箱(嵌墙式)为600x500x800mm;7P、8P、10P~13P、15P、17P动力柜(落地式)为800x600x1800mm;9P(GGD)为800x600x2200mm;14P、16P动力箱(嵌墙式)尺寸由生产厂家确定。3.5.3 风机控制箱a) 额定电压: 400Vb) 风机控制箱由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控制元件及消防联动控制部分等组成,箱内应安装风机消防联动控制用的DC24V中间继电器(每台风机2个)。元件的规格应满足风机负荷,见厂用电接线图。c) 风机控制箱采用嵌入式安装,且应便于上下左右四个方向进出线。装有三台风机控制箱尺寸要求(宽×高×深)≤400×400×200mm、二台风机控制箱尺寸要求(宽×高×深)≤300×400×200mm、一台风机控制箱尺寸要求(宽×高×深)≤200×300×200mm。3.5.4低压密集型母线槽a) 额定电压 :400Vb)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c) 额定工作电流: 2500A(低压厂用母联柜)d) 额定频率: 50Hze)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50kA(1S)f)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125kAg) 防护等级: IP40h) 导体材料: 铜导体,与其它设备连接的端子要求镀银i)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采用铝合金外壳,结构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具有正常机械负载。j) 温升:连接端子 ≤60k金属外壳 ≤30k绝缘件表面 ≤40kk) 工频耐压(1min,有效值)3750Vl)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应按现场实际情况装配,应包括直线型母线槽、各种弯头和异型连接端子。投标人应提供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安装所需的支、吊架、膨胀螺栓等全部安装材料。m) 投标人应确保现场低压密集型母线槽与变压器、低压开关柜连接无误和相序正确,并要求与设备连接位置导体采用软连接,外壳采用伸缩节,以避免母线槽的热胀冷缩引响其它设备端子。低压开关柜之间母线槽连接及低压开关柜与变压器的母线连接均由低压开关柜厂家负责,并负责与变压器厂家协商。低压密集型母线槽为三相四线制。3.6 设备铭牌和标志所有设备及这些设备的主要元件和操动机构等均应有耐久和字迹清晰的铭牌,铭牌应安装在明显的位置。所用的文字应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直接给运行人员指示的标志应用中文或商定的代号,其余可用中文,应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和符号。铭牌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其规格和样式应经招标人批准。a)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的铭牌应包括1) 制造厂名称;2) 产品名称;3) 产品型号;4) 额定电压;5) 导体截面;6) 出厂日期和编号。b) 低压开关柜(包括动力配电箱)的铭牌应包括1) 制造厂名称;2) 产品名称;3) 型号(包括接线方案编号);4) 使用参数(包括最高电压、额定绝缘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5) 防护等级;6) 制造日期;7) 出厂编号;8) 重量。c) 低压断路器的铭牌应包括1) 制造厂名称;2) 产品型号和名称;3) 额定参数(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绝缘电压、使用分断能力、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时间、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额定冲击耐受电压等);4) 操动机构型号、名称和制造厂名称;5) 额定操作电压、电流值;6) 重量;7) 制造日期;8) 出厂编号。3.7 备品备件及专用仪器和工具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随主设备一齐供货,备品备件的技术要求与其主用元件相同。3.8 试验3.8.1 型式试验a) 低压开关柜和动力配电箱1) 温升试验;2) 介电强度试验;3) 短路强度试验;4)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6) 机械操作试验;7) 防护等级试验。b)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1) 机械负载试验;2) 验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3) 温升试验;4)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5) 短路强度试验;6) 验证电阻、电抗;7) 验证绝缘电阻;8) 介电强度试验。3.8.2 出厂试验a) 低压开关柜和动力配电箱1) 一般检查;2) 通电操作检查;3) 介电强度检查;4) 保护措施和保护电路检查。b)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1) 一般检查;2) 介电强度检查;3) 保护电路连续性的检查;4) 验证绝缘电阻。3.8.3 现场试验a) 低压开关柜和动力配电箱1) 绝缘电阻测量;2) 交流耐压试验。b)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1) 绝缘电阻测量;2) 交流耐压试验。3.8.4 其它a) 继电器调整和仪表检查;b) 继电器功能试验。3.9设计联络会1)设计联络会于合同生效后30d在投标人工厂举行,主要协调工程布置和设备设计,确认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商定合同中未尽事宜。投标人应为招标人人员每人提供一套A4尺寸大小的文件册,内容包括会议安排计划、要讨论的问题及相关的文件、图纸等资料。有必要时设计联络会应邀请与其相连接设备投标人参加,协商与其连接问题。2)如招标人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另外安排第二次设计联络会。二联会于设计基本完成后在投标人工厂举行,主要审定设计和设备安装,出厂前试验和检验技术准备,审定设备出厂安排程序、设备运输、质量保证措施及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等的技术准备等问题。3)会议纪要:设计联络会议应做好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议题和结论。会议纪要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并发至所有与会者。本会议纪要由投标人负责记录和整理。4)招标人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项 目?数 量?会议地点?备注?设计联络会?15(人)×7(天)?投标人?每次3.10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3.10.1合同生效后15d内,投标人应提供给招标人及湖南院各2份全部“送审”图纸的提交时间表,对提交的合同设备的每批正式图纸都需列出清单,并在时间表上作适当的标明。时间表需要重要修改时,投标人需及时地对修改原因作详细说明,并在原计划时间15天前将修改时间表送招标人审查。3.10.2竣工图纸和资料按合同文件要求提供3.10.3所有资料采用中文。3.10.4送审图纸、正式图纸和技术文件提交时间送审图纸、正式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序号图 纸 和 文 件 名 称送审图提交时间(合同生效后)正式图提交时间(合同生效后)1设备及组件的额定参数及技术要求:包括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铁壳开关、风机控制箱、各电气元件、母线导体、外壳接头、操动机构等20d40d2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一次接线图20d40d3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设备配置图(包括元件参数与数量)20d40d4电气原理及接线图:包括电气操作及闭锁原理接线图、控制、信号等交直流回路图,二次设备端子图及布置图20d40d5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及低压密集型母线槽的外形尺寸、运输尺寸及重量20d40d6低压开关柜组布置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进出线、母线位置及尺寸,回路配置图和开关柜排列图20d40d7低压开关柜组、检修动力盘、配电箱基础及开孔图:包括基础安装尺寸、楼板及墙上开孔图、埋件图、接地图、动、静荷载、作用位置及大小20d40d8安装、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包括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低压密集型母线槽、断路器操作机构等随产品9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和仪器使用说明书随产品10对土建、基础的要求说明:包括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风机控制箱等20d40d11低压开关柜和低压母线的连接图20d40d12低压母线外形尺寸、布置、安装图20d40d13使用标准随产品14产品合格证书:包括主要元件随产品15设备运输安全措施随产品16产品拆卸一览表随产品17装箱单随产品18设备制造进度表15d19设备安装进度表15d20型式及出厂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10d3.11 设备特性与性能保证3.11.1 概述a)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设备特性和性能等于或优于下述所填写的性能指标, 并于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文件”中进行填写。b)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数据应简单地说明设备的设计特点,同时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招标人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c) 表示系统接线图和表示总体布置的平面、立面和剖面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联的埋入部分数据,应表示各设备的主要参数、尺寸和重量,特别是那些影响厂房布置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装卸和安装所需空间者更应尺寸详细。3.11.2 设备性能保证a) 一般特性(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配电箱、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分开填写)1) 制造厂名称 2) 设备名称 3) 型号与型式 4) 正常运行条件(1) 环境温度 最高 ℃最低 ℃(2) 海拔高度m(3) 耐受地震能力水平垂直(4) 相对湿度日平均月平均5) 噪音水平 dB6) 设备重量 kg7) 最大运输包装件(1) 名称 (2) 重量 kg(3) 尺寸(长×宽×高)mm8) 最重运输包装件(1) 名称 (2) 重量 kg(3) 尺寸(长×宽×高)mm9) 厂内起吊最重件(1) 名称(2) 重量 kg(3) 尺寸(长×宽×高)mm10) 厂内最大运输件(1) 名称 (2) 重量 kg(3) 尺寸(长×宽×高)mmb) 主要设备性能1) 低压开关柜(1) 制造厂名称(2) 型号 (3) 额定电压 V (4) 额定绝缘电压 V (5) 额定频率 Hz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主母线 kA ( S) 分支母线 kA ( S) (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主母线 kA 分支母线 kA (8) 外壳材料(9) 防护等级(10) 主要材料、元器件及原产地清单(11) 柜体外形尺寸(长×宽×高)mm(12) 重量kg2) 空气断路器(框架式) (1) 制造厂名称/国家名称(2) 型号 (3) 额定电压 V (4) 额定绝缘电压 V (5) 额定电流 (6) 额定开断电流 kA( S) (7)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kA( S) (8) 耐受冲击电流(峰值)kA (9) 冲击耐压 V (10) 额定关合短时电流(峰值) kA (11) 分断时间ms (12) 合闸时间ms (13) 寿命(C―O循环):机械次 电气次 (14) 保护控制功能(是否可调)(15) 脱扣器型式和特点 (16) 附件 3) 塑壳断路器 (1) 制造厂名称/国家名称(2) 型号 (3) 额定电压V (4) 额定绝缘电压V (5) 极限分断能力kA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kA(6) 保护控制功能 (是否可调)(7) 脱扣器型式和特点(8) 附件4) 动力配电箱(1) 制造厂名称(2) 额定电压V(3) 配电箱内断路器 型号 制造厂名称 极限分断能力大于 kA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kA5)箱内插座(1) 型号(2) 制造厂名称(3) 额定电流(4) 防护等级6)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性能保证(1) 制造厂名称(2) 型号(3) 额定电压 V(4) 额定绝缘电压 V(5) 额定工作电流 A(6) 额定频率 Hz(7)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kA(S)(8)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9) 电阻抗(20℃时):?/m(10) 阻抗(20℃时): ?/m(11) 电压降: V/m(12) 防护等级:(13) 导体材料: 外壳材料:(14) 温升: 连接端子 k金属外壳 k绝缘件表面 k(15) 工频耐压(1min,有效值)V(16) 相与相以及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 M?(17) 低压密集型母线槽断面尺寸(长×宽)mmxmm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 目录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8)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性文件(2)专用制造设备能力与条件(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5)工作进度计划(6)设计制造标准(7)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8)技术服务(9)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10)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11)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表(1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情况表(13)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柜体授权制造厂商的授权书(13)外购件购买协议(如有) 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保证在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二、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三、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四、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没有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让他人挂靠投标。五、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六、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并投入机械设备,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施工。七、若中标,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以及行政监管人员的管理。八、若中标,将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履约,不发生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九、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声明(格式)致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性文件(2)专用制造设备能力与条件(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5)工作进度计划(6)设计制造标准(7)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8)技术服务(9)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10)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11)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表(1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情况表(13)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13)外购件购买协议(如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小写),即 (大写)。(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声明、投标报价、已标价的分项投标报价表和其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的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5)随同本投标声明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3)投标声明附录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物质量保证期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 日 (4)投标报价表及说明1.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同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条款、招标图纸等一并参照阅读。(2)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合价”、“投标总价”均由投标人填写,投标总价应为各项合价之和。分项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报出每个单项设备和子项设备单价和总价。其中单项设备的单价应为组成子项的综合单价。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计算。(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湖南省的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其它费用均应按规定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5)投标人还应对所列部件进一步细化报出组成部件的组件、分部件及重要零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估算数量及价格、非投标人本厂产品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对主要结构件及重要零件还需注明材质。(6)分项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直接费、间接费、摊入(销)费、维护、利润、保证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零部件或附件、保险、税额、物价上涨、工作调整、设计联络会,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应包括将合格产品运抵长沙综合枢纽工地的全部运输费用,为了防止运输变形所需的支托、加固、包装等材料,由投标人解决,其费用必须包括在报价中。(7)除招标人有特殊规定外,金属结构制造所需材料及外购件的订货、运输、保管、配套设备及相应检验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为了防止运输变形所需的支托、加固、包装等材料,由投标人解决,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8)分项清单报价表中所列估算数量为估算值,仅仅是为投标评标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制造项目的最终结算将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详图并经买方确认的数量乘以中标后相应的合同“单价”而得出的实际合价,“单价”不得因估算数量有变化而加以修改。投标时,当招标文件中的图纸与报价表中的估算数量有矛盾时,投标人应以分项报价表为准。(9)表中所列规定的专用工具、(调试)仪器是指在安装、检修、试验调试时按合同规定及卖方认为必须随货物提供的工具和仪器。(10)备品备件是指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及招标人根据本合同设备的特点在使用运行中必须带有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随货物备品备件数量按设备使用至质量保证期满所需的数量提供。(11)运输费是指设备出厂验收后,由卖方负责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文件要求的设备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各种杂费、保管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12)技术服务费应包括卖方按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在工地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过程中提供技术及培训服务等全部费用)、设计联络和出厂验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3)材料、设备价格表中子项下的分类项目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加工设备费、其他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等一切费用。(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已标价标的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二章“开标和评标”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1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分项报价表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而在分项报价表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分项报价表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16)保险费不单列,但应摊入各项设备的合价或单价中。 2.投标报价表2.1 投标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报价金额(元)备注1设备费(工地价)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设备检验验收费4技术服务费5备用金6合计(1~5项) 元投标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承诺的付款方式优惠、供货周期提前等其他优惠条款(如果有的话)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说明:1. 供货范围、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请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各节内容。2. 投标报价请参见《投标须知》12款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3.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是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4.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声明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声明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5. 如甲方需延期交货,三个月内,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赔偿。 2.2设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单位:元12345678910111213序号货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制造厂单位数量出厂单价出厂总价(7×8)运杂费保险费工地交货总价(9+10 11)备注合计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注:如甲方需延期交货,三个月内,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赔偿。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2.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单位:元12345678910111213序号货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制造厂单位数量出厂单价出厂总价(7×8)运杂费保险费工地交货总价(9+10 11)备注1规定的备品备件2投标人推荐10年的备品备件(不计入总报价)3规定的专用工具4投标人推荐的标准专用工具(不计入投标总价)合计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列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表。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备品备件,其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2.表中按招标文件规定,完全满足合同设备要求,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表中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符,或漏项、数量不够,需要增加或更换时,费用由卖方承担。3.上表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单价指出厂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2.4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工厂检验和验收报价表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合同编号: 表2.4 单位:元1234567(3×4×5 6)8序号项目人次每次工作日单价(每人日)往返机票费总价备注1设计联络会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3中间检查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4设备工厂检验和验收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5技术培训10×110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6其他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7合计 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详细列出设计联络会和设备验收所需费用的组成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2.5 卖方人员工地现场的技术服务费报价表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表2.5单位:元123456序号项目工作人日数单价(每人日)总价(3×4)备注1安装指导及监督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2调试指导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3其他服务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4???????5合计 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注:1.卖方为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进行的技术、安装指导和监督以及卖方对买方人员在工地的培训等技术服务费包括在本报价中。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5)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如果有的话)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合同条款投标合同条款偏离说明正负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6)质量保障措施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7)售后服务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质量保证期限及质量保证期内服务措施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措施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配件供应价格清单序号配件名称品牌型号单价生产厂家产地5、培训服务承诺6、其他服务承诺7、售后服务联系表序号投标人联系人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8)承诺书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2、我方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试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3、我方具有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4、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5、我方最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6、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性文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必须包括“投标人设备性能保证和参数”章节要求填写的内容)填写设备性能保证和参数,以说明该货物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带★号条款不符可导致废标。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2)专用制造设备能力与条件投标人应列出拟投入本投标项目制造专用的工厂设备和能力、生产负荷安排的资料:(1)专用制造设备能力A.制造厂的一般描述,特别说明B.制造厂占地面积和所在地C.制造厂的专用加工设备及负荷安排D.材料(2)设计能力与条件对设计和试验的一般描述,包括采用的设计基础与设计过程,以及试验设施。(3)质量控制用于本项目设备制造的设备和机械;对制造中的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描述和其质量符合ISO9000标准的描述;用于本项目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与试验说明。(4)测试性能测试的主要试验设备(5)技术服务(6)设备运行期/质保期的技术支持(7)主要的装配设备及生产负荷情况。(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合同编号: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规格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 概述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与技术规范相应的足够详细和清晰的图纸资料和数据,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应详细地说明设备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招标人批准,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的详细说明进行。2 随投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资料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所述的供图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内容,提供一份图纸、资料目录及相应的供应计划。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0.4kV厂用配电设备采购,应包括以下图纸(但不限于):1) 注明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柜(箱)、插座配电箱、风机控制箱、低压密集型母线槽等的结构、外形尺寸、重量和布置图。2)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盘、插座配电箱、风机控制箱的基础埋件位置和详图。3) 建议的混凝土基础中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和详图。4)低压开关柜、检修动力柜、插座配电箱、风机控制箱、低压密集型母线槽等设备的综合资料,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等。(5)工作进度计划投标人应提出完成本项目的下述进度:1 设计制造进度计划2 交货进度计划3 对安装进度的建议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6)设计制造标准投标人应列明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标准(包括设备包装标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7)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投标人应列明工厂制造检查和测试的合格标准。投标人应指出投标文件中本合同项下应提供设备的初步检查和测试项目。投标人应确定投标文件中本合同项下现场安装、试验、验收项目和标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8)技术服务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在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方面指导和监督的详细计划。对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督的专家须给出详细的资料(包括现场总代表):?姓名?年龄?学历及学位?职业/特长?以往经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9)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所有设备/部件运输,其铁路、公路、水路的运输能力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项目设备编号: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包装每件尺寸(cm)(长*宽*高)每件重量(t)总重量(t)交货时间发运港备注123456注:本表应包括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分项设备、备品备件、安装维修工具和设备部件等。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10)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1.总则1.1 合同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为运输到工地指定地点的交付日期。1.2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现场验收试验所需的专用仪器和工具及备品备件应随主要设备一起供货。2.交货时间表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注:1.货物名称和交货时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供货物和交货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交货地点均为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1)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表1.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提供其打算建立的本项目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图,应表明本项目管理机构与投标人总部的关系。2.主要人员投标人应按下表要求说明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它具体情况,亦要附上这类人员的简历表,投标文件亦要附上一份派入人员的时间计划表,说明其是部分时间还是全部时间参加。投标人中标后,应实现此管理机构,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应对该组织机构作重大调整。主要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人数职称工作年限备注12345注:上述人员不得重复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1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情况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 称型号原厂商数量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注:1.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5章的要求,自行填写内容。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主要检测设备一览表序号名 称型号原厂商数量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注:1.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5章的要求,自行填写内容。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3)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 三、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一览表序号资料名称要求备注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经2011年年检提供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承诺书提供原件4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提供原件6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工商注册变更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型式试验报告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原件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投标人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提供原件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和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提供原件9财务状况表2010-2012年财务状况表、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承诺书10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2010-2012年)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11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理人的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提供原件12柜体授权制造商的授权证明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提供原件13外购件购买协议(如有)复印件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说明:1、上表中序号1~12号内容要求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一同密封递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料的;(2)未按有关规定年审或过了有效期的;(3)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性规定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1)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及其他:A.公司法定名称B.国家C.总部地址D.电话/传真E.联系人F.职务2.公司组织:A.组织机构B.管理人员:总 裁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 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 务 经 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C.股东名称(如果有):3.公司建立或合营的业务(日期和地点):4.目前经营方式起始于:5.最近的资产负债表(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3)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4)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5)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6.通常分包给其他承包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7.正在制造或已承接的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公司最大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8.以前所销售过的类似本合同设备名称和地址销售的设备A. 国内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国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投标人的设计、制造(包括采购、工艺、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10.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量年份国内销量 出口销量 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11.投标人实施本投标项目的运作体系(请详细说明)。12.其它资料(组织机构,体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就我们所能知道的证明上述申明是真实的,正确无误的,全部现有资料均已提供,我们同意遵照贵方的要求出示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承包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オ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单位: (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姓名)(签名)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日期:年 月 日备注:1、应随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4)投标保证金致: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其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附银行进账单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投标 人:(名称) (盖单位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 期:(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工商注册变更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型式试验报告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可)(7)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附投标人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并附上主要用户名单以及《合同协议书》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等证明材料。1.工程概况A.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承包项目的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D.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业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设备技术指标描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9)财务状况表1.基本资料项 目金额 (万元)总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总负债其中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净资产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2.年营业额年年营业额 (万元)201220112010总会计师:(签字)日期: 年月日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承诺书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0)近三年财务报表附近三年(2010-2012年)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11)社保证明材料附授权代理人的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复印件(12)附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复印件(13)外购件购买协议(如有)外购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拟外购设备部件和外购件厂家的情况,附外购件购买协议(投标人应提供与外购件厂家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外购件情况表序号产品名称估算金额(元)外购产品的使用处外购件厂家名称、地址备注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第7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说明1、本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2、本项目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部分内容编制。3、权数取值见下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取值范围具体权数取值1技术标(K1)//2信誉能力(K2)0.20一0.300.253投标报价(K3)0.70一0.800.754. 关于信誉评审计分:(1)对“类似业绩”为“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未提供原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得加分。5、投标报价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二、评标程序1、评标准备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2、初步评审2.1初步评审的程序:(1)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2)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3)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4)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5)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2.2、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2.3、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2.4、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详细评审3.1对投标报价评审计分;3.2澄清、说明或补正;3.3计算各投标人的信誉能力和报价得分;3.4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第二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所有评委、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透露任何评标细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组建第三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的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第四条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第五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评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第三章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第六条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第七条 初步评审的程序:(一)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二)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三)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四)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五)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第八条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九条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第十条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当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当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投标人2次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确认修正无误,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第十三条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明确或细微偏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所有内容后,应当作出初步评审结论,分别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第四章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十五条详细评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对信誉评审计分;2.按照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减去备用金的价格,计算出评标价,对投标报价评审计分;3.澄清、说明或补正;4.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5.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七)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十)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其他人员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附表1评审因素与标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承诺书; b.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声明;投标声明附录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物质量保证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 c.投标报价及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响应文件、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工作进度计划、设计制造标准、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技术服务计划、投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等技术文件; e.投标文件组成齐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7)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资格评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相应制造设备的能力,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柜型厂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并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附表2:技术标评审表序号项 目评审标准评审结果1设计方案1.1主要技术参数、型式1.2主要零部件配置 1.3材料的选定1.4附属部件选型、参数合理合格不合格2制造工艺及标准合格不合格3制造设备合格不合格4外购件及材料保证措施合格不合格5供货计划和工作进度合格不合格6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合格不合格7运输方案合格不合格8评审结论备注:1.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审;2.序号中有缺项的,该项为不合格;3.序号6、7为一般项,其余为保证项,保证项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两项不合格的(序号1保证项中若有一条不符合,则该保证项不合格),技术标为不合格; 4.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认定合格的技术评审为合格;5.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附表3:信誉能力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目评  审 标  准评分标准1注册资金(20分)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20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2生产和销售 (40分) 制造厂商有10年及以上生产和销售经验的40制造厂商有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生产和销售经验的30制造厂商有5年以下生产和销售经验的203制造商财务状况(20分)根据投标人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60%20根据投标人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0%<资产负债率≤80%15根据投标人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80%104类似业绩(20分)投标人在过去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得20分205合 计注:1.“类似业绩”为“在过去5年内(2008年7月-2013年6月),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个总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电站400V厂用低压开关柜设备,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或以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提供的成功运行两年或以上证明原件;未提供原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得加分。2. 制造商生产和销售年限以制造商提供的0.4kV厂用配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的出具日期算起。(型式试验报告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工商注册变更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型式试验报告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可)附表4: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1 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投标人评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100分3 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 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备注:1.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报价-备用金(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规定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符合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0.983.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5:综合得分计算表投标人( ) 总分( )评委编号单 项 评 分技术标信誉投标报价12345单项得分Pi权数KiKi Pi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之和。第8章 图纸(另册)序 号图号图名1HND/B076z-531-04(1/2)厂用配电主屏接线图2HND/B076z-531-04(2/2)厂用配电分屏接线图3HND/B076z-531-06运行层平面布置图厂用配电主屏接线图厂用配电分屏接线图运行层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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