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樊庄子村林果带项目经营权
宝坻区周良街道樊庄子村林果带项目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06-24 09:45
发布区域 | 周良街道/樊庄子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樊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樊庄子村林果带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村西林果带共有李子树 800棵,樱桃树 150棵,杨树30棵及村西林果带周边现有的防护设施,折合总金额五万元,中标者在签订承包合同之日前一次性缴清,在承包期内上述果树及设施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负责适时对果树修剪、打药、施肥、林果带内杂草清除,确保现有果树成活率及林内和周边卫生。出现枯死情况,自行补栽,承包费可根据土质适应程度和经济效益适量更换其它果树品种,在承包期内确保林内及周卫生环境良好。负责维护果树林现有的外围木栅栏和防护网,如有损坏及时修复。2、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①承包方可在树空零散饲养鸡、鸭、鹅等对果树不造成损伤的家禽类②承包方可在所承包果树对应渠段的樊庄子渠内搞垂钓项目。3、村西一支渠至现有果树长约150米地段、樊庄子渠西渠口(一支渠至陈庄子边界)允许承包方种植果树及其它树木。4、林果带行距之间空闲地块,允许承包方种植单行经济作物,但不得种植高粱、玉米等高杆农作物。5、如遇国家占地或其他村镇工程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果树损失补偿费及未能到期限的土地承包损失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占用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约情况,将剩余年限的承包费和保证金一并退还。若承包方对上述规定出现违约情况,保证金不退。6、若承包到期无工程或其他占地意向,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约情况,经两委会议同意并经村六步决策通过可对原承包方按原承包价格延续承包期5年,延包到期后合同终止,村委会收回原承包范围的所有土地,用于经营其他种植项目。承包方在15日内清除现场的果树杨树及周围防护栏。如15日内未清除,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退,由村委会自行处置。7、投标押金中标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承包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一周内退还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91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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