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辽源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3—031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字【2010】4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1411㎡装饰装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监理
2.3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仙城大街物流园区南侧 ;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5 月 30 日,
工期 265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2.7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8 监理服务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114号文件关于已恢复外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入吉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省级监管的公告)。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8 日至 2013 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第一标段 1500 元,第二标段 300 元,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第一标段人民币 15 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健康路518号
联系人: 赵青阳
邮 编: 136200
电 话: 0437—******* .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
邮 编: 136200 .
联系人: 邹丽娜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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