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schd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schd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schd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赣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11: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07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女士182*****007 |
项目概况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schd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schd60001
项目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schd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 schd 6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其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宏大采咨字第(2021) schd 60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 (1)现场获取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 (2)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7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开户行:江西石城农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账号:148*****200*******)。(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 (九)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一),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需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电话:********581 2、代理公司: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地址: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 电话:182*****007 邮箱:********6@qq.com 开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
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石城县高田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方式:********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迎宾大道61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18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1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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