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教育局2021年各学校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乐都区教育局2021年各学校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24 11: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乐都区教育局2021年各学校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分包三、乐都区教育局2021年各学校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分包一、乐都区教育局2021年各学校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分包二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1-004-1-1、乐政采公招(货物)2021-004-1-2、乐政采公招(货物)2021-004-1-3)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
一、公告内容:
二、投标邀请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3(具体数量)个标项投标,最多只能中1(具体数量)个标项(大包优先)。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37号 |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朝阳大道 |
联系人:熊先生 | 联系人:祝女士 |
电话:****-******* | 电话:****-******* |
电子信箱:********4@qq.com | 电子邮件:********4@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2021年0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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