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务管理部延吉分部塔台遮阳帘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航务管理部延吉分部塔台遮阳帘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航务管理部延吉分部塔台遮阳帘采购
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HJZB2021-90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航务管理部延吉分部塔台遮阳帘采购,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中选人。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供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采购需求:延吉机场塔台电动遮阳装置采购及安装;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比选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4采购预算:14万元;
2.5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或经销资格;
(2)参选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 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 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相关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的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jl_huajian@163.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参选单位名称、邮箱、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比选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参选人将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获取比选文件的资料复印件”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 月 8日 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张硕
比选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邮编:130000
联 系 人:刘妍秀
标签: 遮阳帘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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