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专项评价磋商采购公告(SZHC2021-N-C-002)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专项评价磋商采购公告(SZHC2021-N-C-002)
项目概况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专项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2021-N-C-002
项目名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专项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5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过程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3号)要求,拟组织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批准范围(公顷) | 实际管理范围(公顷) |
1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680 | 22340 |
2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 351 | 351 |
3 |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 813 | 9556 |
(三)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和集约利用水平进行动态监测与统计分析,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待建地核实工作。
(四)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按照省自然资源部门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提供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专项评价项目工作成果均按国家、省相关编制规范编写符合规范要求。
2.应能保证所提供的调查方案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调查成果应通过国家、省自然资源部门相关审查。
4.在接到采购人修正报告的服务要求时,需及时和解决。2小时内必须响应,紧急情况下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予以修正和解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六)对响应单位的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采购合同:
①严禁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②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3.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所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磋商响应人员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省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的时间按时上报成果。
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 2021 年7月1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 ,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入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若有质疑时“投标确认函”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磋商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潘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130号金洲大厦10楼B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芳、侍慧
电 话:****-********
苏州惠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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