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1年朝天椒引试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灵台县2021年朝天椒引试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一、项目概况
灵台县2021年朝天椒引试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灵脱贫领办发〔2021〕10 号)立项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1〕110号文件予以批复,共下达项目资金193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立项批复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通过集中采购朝天椒种苗350万株,地膜6吨,有机肥150吨,高效复合肥69.25吨,尿素20吨,农药4类1440kg,编印相关技术资料26320份。在蒲窝、西屯、什字、朝那4乡镇落实朝天椒1000亩(其中:蒲窝223亩,西屯200亩,什字347亩,朝那230亩)。
2.资金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所需物资(肥料、农药、蔬菜种苗等)的采购,宣传培训资料的编制印发等开支,共支出193万元,占100%。其中:
采购朝天椒种苗350万株,支出*******万元,购置地膜6吨,支出78000元,有机肥150吨,支出128250元,高效复合肥69.25吨,支出249950元,尿素20吨,支出47500元,农药4类1440kg,支出51300元,编印相关技术资料26320份,支出10000元,无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目前已按批复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西大街中学路15号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
灵台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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