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1年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1年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ZX-JC-2021-008)

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1年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923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包组一预算金额:第一年预算金额约为807万元(不含税,其中安检部分38万元),第二年预算金额约为856万元(不含税,其中安检部分40万元),服务期2年。包组二预算金额:第一年预算金额约为555万元(不含税),第二年预算金额约为579万元(不含税),服务期2年。包组三预算金额:本项目第一年预算金额为61万元(不含税),第二年预算金额为65万元(不含税),服务期2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002)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进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003)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安检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如装卸搬运服务、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经营范围,供应商需提供可证明其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收寄/分拣/封发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若只有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等则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1、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2、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提供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的承诺。)

6.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8.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进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如装卸搬运服务、分拣封发、劳务承包、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经营范围,供应商需提供可证明其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申报/分拣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若只有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等则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1、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2、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提供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的承诺。)

6.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8.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安检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如装卸搬运服务、分拣封发、劳务承包、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经营范围,供应商需提供可证明其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安检处理外包服务项目。若只有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等则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1、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2、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提供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及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的承诺。)

6.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8.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6月25日9时00分到2021年7月1日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1年7月1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李小姐)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1年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1年深圳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包组一:第一年预算金额约为807万元(不含税,其中安检部分38万元),第二年预算金额约为856万元(不含税,其中安检部分40万元),服务期2年。

包组二:第一年预算金额约为555万元(不含税),第二年预算金额约为579万元(不含税),服务期2年。

包组三:本项目第一年预算金额为61万元(不含税),第二年预算金额为65万元(不含税),服务期2年。

采购数量:一项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包组一:为有效支撑寄递业务高速发展,提升国际业务生产效率与质量管控水平,拟对采购人国际出口邮件及商业渠道出口件各处理环节进行业务外包,以快速提升业务处理能力。本项目运作分两个场所,具体如下:

(1)国际出口邮件处理场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四路2002号深圳邮件处理中心,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含处理场地、装车位和生产辅助区等,不含大院空地停车位),处理场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有可利用设备16台伸缩机、13台安检机及若干伸缩皮带机、3条自动分拣线、3条供包收寄流水线(32个台席)、13台人工处理快收设备;

(2)商业渠道出口件处理场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金岗山浩森尔产业园A4栋一楼,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含处理场地、装车位和生产辅助区等,不含大院空地停车位),处理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有可利用设备1台伸缩机、2台安检机及若干伸缩皮带机。

目前国际出口邮件日均业务量约为10万件/天,预计2021年日均出口量可达13万件/天,旺季峰值可达15万件/天;商业渠道出口件日均出口业务量为小包类2万件/天,大货类1吨/天,预计2021年小包类日均出口量可达3万件/天,旺季峰值可达5万件/天;大货类可达8吨/天,旺季峰值可达12吨/天。

包组二: 为有效支撑寄递业务高速发展,强化业务支撑能力,提升国际业务生产效率与质量管控水平,拟对采购人国际进口邮件、商业快件及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各处理环节进行业务外包,业务运作处理场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四路2002号深圳邮件处理中心,处理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配有6条自动分拣流水线,海关监管仓1个,征税仓1个。

目前国际进口邮件日均业务量为1500件/天,预计2021年日均业务量可达2000件/天,旺季峰值可达3000件/天;商业快件日均业务量为4500件/天,预计2021年日均业务量可达8000件/天,旺季峰值可达1.5万件/天;跨境电商约为45车/天(其中出口45车/天,进口暂未正式运作),预计2021年日均业务量可达53车/天(其中出口51车/天,进口2车/天),旺季峰值可达80车/天(其中出口78车/天,进口2车/天)。

包组三:为规范国际出口业务安检工作,制定统一安检标准,有力提升国际业务生产效率与质量管控水平,拟对采购人国际出口业务(含国际出口邮件及商业渠道出口件)安检处理进行业务外包。本项目运作分两个场所:

①国际出口邮件处理场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四路2002号深圳邮件处理中心,现有13台安检机及若干伸缩皮带机;

②商业渠道出口件处理场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金岗山浩森尔产业园A4栋一楼,现有2台安检机及若干伸缩皮带机。

目前国际出口邮件日均业务量为10万件/天,预计2021年日均出口量可达13万件/天,旺季峰值可达15万件/天;商业渠道出口件(小包类)日均出口业务量为2万件/天,预计2021年日均出口量可达3万件/天,旺季峰值可达5万件/天。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包组名称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包组一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际出口邮件及商业渠道出口件业务内部处理工作,即按采购人对国际出口邮件及商业渠道出口件的内部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定,完成装卸、安检、收寄、分拣及封发发运、退件处理等环节的内部处理外包工作。

说明:①国际出口邮件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小包、国际e邮宝、国际EMS、国际普邮等业务;

②商业渠道出口件指通过邮政邮路以外的其他社会商业渠道发运的小包类、大货类业务等非邮件。

/

包组二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进口业务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按业务种类及作业环节外包,按采购人的内部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定,完成以下业务的各环节内部处理:

1、国际进口邮件业务内部处理

完成接卸拆包、采集录入、供件上线、出入库处理及查验处理等环节的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工作。

2、商业快件业务内部处理

完成装卸车、预审及申报、上线分拣及查验等环节的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工作。

3、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内部处理

完成装卸车、数据申报、上线分拣及查验等环节的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工作。

/

包组三

2021年深圳市国际业务分公司国际出口业务安检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国际业务安检项目内容包括对国际出口邮件、商业渠道出口业务(主要是通过邮政邮路以外的其他社会商业渠道发运的小包类非邮件)等包裹及文件按照航空禁限寄规则、海关及邮政的相关规定实施的安全技术检查,严防禁限寄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航空禁限寄物品、海关监管禁限寄物品)进入寄递发运渠道,具体安检内容视不同的业务种类及发运要求选择采用相应的安检标准,逐袋或逐件挑拣出安检不合格件。

/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及()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zztender.com)等媒体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 系 人:袁小姐、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处理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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