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续服务项目(恢复公告)
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续服务项目(恢复公告)
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续服务项目(恢复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6月24日 各潜在投标人: 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续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CG05XN0328、原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1]000121、原委托代理编号:ZHLX-XNCG-********)原定于2021年6月9日10时30分开标,因2021年5月24日新宁县财政局发出了《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现根据新宁县财政局2021年6月22日发出的《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本项目恢复招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线下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7时00分 二、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0时30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事项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做好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1.建设内容 (1)持续做好精品网货开发服务。 (2)持续培育电商经营主体。 (3)持续扩充O2O展销体验馆产品资源库。 (4)持续加强服务中心运营及管理能力。 2.建设目标 (1)依托于新宁县O2O展销体验馆,打造1个新宁县网货供应中心。 (2)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培训、运营指导、孵化培育等职能,在全县培育30家电商主体。 (3)在新宁县O2O展销体验馆,新增不少于20个单品品类。 (4)为入驻企业、各类电商从业人员、传统企业等主体提供免费的详情页设计、文案撰写、产品包装、品牌设计、店铺运营及售后等电商咨询服务,提供平台建设、网店开发、资质办理、客服外包、项目申报等增值性服务。 (5)制作一部新宁县电商发展推介视频。 (二)巩固电商服务站点经营能力 1.建设内容 (1)持续强化各级站点管理。 (2)拓宽各级站点服务功能。 (3)打造县级示范服务站点。 2.建设目标 (1)确保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至少1次以上的服务巡查,保障站点负责人的面单打印、快递打包、发货等基础实操技能熟练。 (2)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的站点技能实操、站点运营管理、农产品上行服务的专题培训。 (3)争取各级站点安装商务部“智慧乡村服务”APP,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注册和信息上报工作。 (4)做好站点考核管理工作,做好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所建站点代购代销金额月均达2000元,相关数据能够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智能对接。 (5)筛选优质电商服务站点,通过网货产品开发、渠道对接、服务嫁接、媒体宣传等方面对站点进行“示范创建”。 (三)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人才 1.建设内容 (1)持续开展电商实操培训。 (2)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3)大力培育直播电商人才。 2.建设目标 (1)依托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培育10名年交易额达10万的网红直播带货达人。 (2)持续开展300人次的电商精英实操培训,邀请商务部相关电商专家到场授课不少于3次。 (3)举办1场农产品网销创业大赛或产地大直播比赛。 (四)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 1.建设内容 (1)持续打造精品网货。 (2)持续做好全渠道产销对接。 (3)持续开展各类特色营销活动。 (4)持续打造本地化电商发展氛围。 2.建设目标 (1)打造1个旅游网红打卡小镇。 (2)新开发3款适合网销的农特产品,每款产品线上线下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 (3)制定10套网销产品公用素材库。 (4)开展新宁县“人货山”电商模式升级整合营销系列活动: (5)以“崀里果崀”区域公用品牌系列产品为主,对接天猫、淘宝等主流电商平台资源。 (6)充分对接商超及社区渠道资源。 (7)对接央级、省级、市级、县级媒体渠道,发布本县营销活动、产品讯息、典型人物案例等电商新闻报道,全渠道提升全县电商发展氛围。 (五)增强物流配送运营服务能力 1.建设内容 (1)完善物流配送运营管理。 (2)做好农村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升级。 2.建设目标 (1)制定1套适用于我县的物流相关的管理办法。 (2)制定1套适用于我县的物流服务费用体系。 (3)制定物流信息系统相应的信息接口标准,对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设备、入驻的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实现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园区内的物流信息实施监管。 六、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中标人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以确保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建设项目所实施内容的正常实施和运营,达到项目建设要求与工作目标。 2.中标人按照国家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及《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地区信息报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数据。 3.中标人结合新宁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建设内容须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以及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关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质增效的规定,确保业主方顺利通过国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验收。 更正为:第五章 采购需求
四、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做好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1.建设内容 (1)持续做好精品网货开发服务:持续为全县企业及个人提供电商创业孵化服务,包括场所、各类软硬件设施设备、数据信息、产品开发、包装设计、品牌打造、网店建设及运营、市场营销、产品溯源等电子商务相关技术的咨询和服务需求对接,为全县电商主体提供采购、运输、入库、接单、打包、发货、结算、售后等“一揽子”咨询指导服务。 (2)持续培育电商经营主体:持续通过创业孵化职能,培养一批又一批具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个人和团队,重点扶持电商发展潜力较大、年网销额增速较快的电商相关企业。 (3)持续扩充O2O展销体验馆产品资源库:通过不断更新迭代产品资源库,充分对接线上扶贫馆,将新宁县O2O展销体验馆打造为新宁县产品最全、品种最广、服务最好的综合性农村电商体验馆。 (4)持续加强服务中心运营及管理能力:持续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入驻单位进行经营能力考评,落实准入及退出机制。通过导入电商配套服务,为全县电商相关企业及个人开展知识产权、信息集散、物流整合、数据共享、溯源等服务,提升服务中心整体运营服务能力。 2.建设目标 (1)依托于新宁县O2O展销体验馆,打造1个新宁县网货供应中心,纵向延伸产、供、销全链条服务,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名。 (2)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培训、运营指导、孵化培育等职能,在全县培育30家电商主体,确保年电商交易额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20家,年电商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10家,电商交易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5家。 (3)在新宁县O2O展销体验馆,新增不少于20个单品品类。 (4)按照《新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新商发〔2020〕5号)要求,对入驻企业进行考核管理,实施末位淘汰机制。为入驻企业、各类电商从业人员、传统企业等主体提供免费的详情页设计、文案撰写、产品包装、品牌设计、店铺运营及售后等电商咨询服务次数不得低于100次,提供平台建设、网店开发、资质办理、客服外包、项目申报等增值性服务不得低于20次。 (5)制作一部新宁县电商发展推介视频。 (二)巩固电商服务站点经营能力 1.建设内容 (1)持续强化各级站点管理。针对现有站点,调研摸底服务工作展开情况,完成“智慧乡村”应用安装,做好站点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末位淘汰机制,确保所有站点在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下有序运营。 (2)拓宽各级站点服务功能。在现有基础服务功能上,尝试嵌入缴费、充值、支付、金融等综合便民服务,方便各村居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 (3)打造县级示范服务站点。针对有特色产业的行政村重点挖掘打造20个示范站点,探索各级电商服务站点逐步由“服务站点”逐步升级为“示范站点”,由“一村一站一服务”向“一村一站多业务”进行转变,导入充分对接多种社区团购资源,重点提升站点经营能力和销售业绩。 2.建设目标 (1)确保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至少1次以上的服务巡查,通过开展站点巡查计划,对现有电商服务站点进行盘查,至少保障门头、宣传栏、上墙制度及内容等基础设施齐全,代购代销、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等基础服务完善,保障站点负责人的面单打印、快递打包、发货等基础实操技能熟练。 (2)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的站点技能实操、站点运营管理、农产品上行服务的专题培训。 (3)争取各级站点安装商务部“智慧乡村服务”APP,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注册和信息上报工作。 (4)做好站点考核管理工作,安排1名专职站点工作人员,按季度、月度对站点进行考核,并做好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审核工作,对当日未按时按质报送数据的站点进行督促,确保所建站点代购代销金额月均达2000元,相关数据能够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智能对接。 (5)筛选20个优质电商服务站点,通过网货产品开发、渠道对接、服务嫁接、媒体宣传等方面对站点进行“示范创建”,考核达标后的候选站点正式授牌“新宁县电商服务示范站点”。 (三)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人才 1.建设内容 (1)持续开展电商实操培训。对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学员开展精英实操培训,提升学员在农产品上行有关的美工、设计、宣传、营销等方面的实操技能。 (2)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服务。对参训学员进行连续性、全方位的跟踪指导服务,通过学员座谈、电话回访、实地指导、外出考察、对接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培训成果。 (3)大力培育直播电商人才。借助抖音、快手、头条、微视等知名电商平台,邀请知名直播网红达人现场授课,提升学员直播带货专业技能,为全县农产品上行提供人才保障。 2.建设目标 (1)持续开展400人次的电商精英实操培训,邀请商务部相关电商专家到场授课不少于10次。 (2)举办1场农产品网销创业大赛或产地大直播比赛。 (3)依托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培育10名年交易额达10万的网红直播带货达人。 (四)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 1.建设内容 (1)持续打造精品网货。以“崀里果崀”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重点围绕新宁县优质特色农产品,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商、服务商做好选品、标准制定、包装耗材设计等网货开发服务,弥补非脐橙季的网货单品种类不足的短板,解决部分产品供应标准不过关的问题。 (2)持续做好全渠道产销对接。通过产地直采、原产地直供等方式,借助运营企业线上线下渠道优势,拓宽贫困村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脱贫。 (3)持续开展各类特色营销活动。以大型节假日为重点时段,结合旅游文化资源,组织产品生产、商贸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各类主题推介促销活动,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旅融合营销模式。 (4)持续打造本地化电商发展氛围。重新利用当地历史和文化资源,挖掘产品故事,借助多种传统或新型媒体,结合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对全县农特产品进行全媒体宣传推广。 2.建设目标 (1)打造1个旅游网红打卡小镇,依托崀山、舜皇山、扶夷江及楚勇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2)新开发3款适合网销的农特产品,完善其品牌、包装、规格、价格等各类供应标准,促进全县优质产品电商化,每款产品线上线下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 (3)制定10套网销产品公用素材库,通过完善“崀里果崀”系列产品线上销售素材的配套图文内容,包括产品拍摄、短视频制作、文案撰写等内容,向本地电商主体免费提供使用。 (4)开展新宁县“人货山”电商模式升级整合营销系列活动: 【金鹰卡通IP品牌合作】通过金鹰卡通成熟的IP形象“麦咭”与新宁区域公用品牌“崀里果崀”进行联合,在电视节目《一偶一县一特产》中进行区域公用品牌露出,放大品牌在不同平台的声量,开拓品牌传播价值。 【2021年新宁电商扶贫年货节】旨在通过“年货节”的展销形式,为新宁县人民提供一个集采购、娱乐、消费为一体的“乡亲淘”购物活动,同时为本地广大农特产品企业、采购商搭建一个年货交易平台,助推“山货”进城。 【2021年新宁崀山脐橙(长沙)上市品鉴会】通过在长沙核心商圈举办2020年新宁崀山脐橙(长沙)上市品鉴会,推广新宁崀山脐橙品牌,加快新宁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在市场端的渗透,扩大新宁崀山脐橙品牌在湖南省的品牌影响力。 【“我在崀山有颗脐橙树”公益认购品牌营销活动】通过“品牌+公益”的活动形式,拓展区域公用品牌传播的多样性,以新的传播形式邀请社会各界的公益组织、公益企业、公益人士共同参与,发挥品牌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打造出肩负社会人文情怀的品牌形象。 【“橙二代”创业孵化培育活动】通过“理论+实操+竞赛”的培育方式,以教授“橙二代”在“新零售”大趋势下如何挖掘市场新机遇,洞察经营新模式、掌握营销新方法为重点,孵化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经济时代 “弄潮儿”。 【区域公用品牌系列精品年货礼盒开发及推广】以新宁县多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崀里果崀”和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崀山脐橙”的漫画手绘为主视觉进行包装设计,既对品牌文化进行了传承,也同步提高了品牌辨识度,使得消费者在第一视觉下就能触发情感互动,从而使得该款产品能够在同质化市场脱颖而出。 (5)以“崀里果崀”区域公用品牌系列产品为主,依托天猫、淘宝等主流电商平台资源,对接并参与“双十一”“双十二”等一系列专题营销活动。 (6)充分对接商超及社区渠道资源。将新宁县农特产品在长沙大润发、芙蓉兴盛、绿叶水果等各类线下实体门店上架销售,并在恒大、保利、长房等社区中进行深度推广。 (7)对接央级、省级、市级、县级媒体渠道不少于20家,对接诸如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社交媒体渠道不少于5家,发布本县营销活动、产品讯息、典型人物案例等电商新闻报道不少于100条,其中至少10条报道点击量不低于5万,全渠道提升全县电商发展氛围。 (五)增强物流配送运营服务能力 1.建设内容 (1)完善物流配送运营管理。做好采取“三定三统”的管理及运营方式,针对服务费用、服务质量、内部运营等板块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2)做好农村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升级。完善全县电商物流配送管理系统,统揽和有效整合已入驻物流配送企业的物流配送运行数据,实现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园区内的物流信息实时监管。 2.建设目标 (1)制定1套适用于我县的物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数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服务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内容。 (2)制定1套适用于我县的物流服务费用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服务费、保险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内容。各项费用的制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 (3)“三定三统”管理及运营标准
(4)物流信息系统应包含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订单管理等内容。制定相应的信息接口标准,对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设备、入驻的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实现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园区内的物流信息实施监管。 六、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中标人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以确保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建设项目所实施内容的正常实施和运营,达到项目建设要求与工作目标。 2.中标人按照国家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及《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地区信息报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数据。 3.中标人结合新宁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建设内容须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以及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关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质增效的规定,确保业主方顺利通过国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验收。 4.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终期验收综合材料。 5.项目经国家验收,评为良好及以上。 七、违约责任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投标人须对应采购需求中“项目建设内容”提供结合本地特色,可落实、可执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在实施中达到预期效果。采购人在资金拨付时,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的具体指标,按照该项指标所在大类的资金预算的1%标准予以处罚。 八、招标文件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正为: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更正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日历日) 十、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类似服务案例:1.投标人具有全面承接运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案例,已通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复核,并在绩效评价结果中获评“优秀”等级的,每个案例计6分,最高计12分;获评“良好”等级的,每个案例计3分,最高计6分;获评“一般”等级的,每个案例计1分,最高计2分(全面承接是指同一示范项目需承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以上服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复核情况的通报文件复印件和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文件复印件,同一合同不可重复计分) 2.投标人具有部分承接运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案例,并通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复核,每个案列计2分,最高计8分。(部分承接是指同一示范项目承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以上服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复核情况的通报文件复印件,同一合同不可重复计分) 更正为:类似服务案例1.投标人具有全面承接运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案例,已通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复核,并在绩效评价结果中获评“优秀”等级的,每个案例计6分,最高计12分;获评“良好”等级的,每个案例计3分,最高计6分;获评“一般”等级的,每个案例计1分,最高计2分(全面承接是指同一示范项目需承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以上服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和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复核情况的通报文件复印件以及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文件复印件,同一合同不可重复计分) 2.投标人具有部分承接运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案例,并通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复核,每个案列计2分,最高计8分。(部分承接是指同一示范项目承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以上服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以及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复核情况的通报文件复印件,同一合同不可重复计分) 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十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履约担保” t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包括:银行保函、现金、汇票等,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更正为:□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包括:银行保函、现金、汇票等,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项目通过验收后半年内返还。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宁县商务局 地 址:新宁县解放路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5栋123号(银城宾馆旁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阳女士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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