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15: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 ||
预算金额 | ¥216.1402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光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9533966 | ||
采购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二楼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36929813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29533966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40-2021-00090
项目编号:441540-2021-00090
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1,402.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1,402.0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装修工程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装饰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61402.01 | 2161402.01 |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均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并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提供社保证明;广东省外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并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提供社保证明。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及本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5、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6、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7、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报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2021年1-3月份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不限于如下内容:
1)公司概况:包括注册时间,公司性质,技术力量,规模,员工人数等;
2) 公司发展状况:公司的发展速度,有何成绩等;
3)公司主营;
4) 售后服务:主要是公司售后服务的承诺。
(3)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提交复印件)。
(5)提交2021年1月份至3月份(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
(6)提交2021年1月份至3月份(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8)提交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9)提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1)提交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2)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13)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14)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5)提交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广东省外提交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16)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7)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18)拟派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岗位证书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二楼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3692981387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13729533966
项目联系人:陈光成
电话:13729533966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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