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15: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 ||
预算金额 | ¥212.3721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光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9533966 | ||
采购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二楼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6929813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29533966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40-2021-00089
项目编号:441540-2021-00089
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3,721.3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3,721.3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及弱电智能设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3721.35 | 2123721.35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3)提供2021年1月份-2021年3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不限于如下内容:
1)公司概况:包括注册时间,公司性质,技术力量,规模,员工人数等;
2) 公司发展状况:公司的发展速度,有何成绩等;
3)公司主营;
4) 售后服务:主要是公司售后服务的承诺。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状况报告》(提交复印件)。
4、提交2021年1-3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交复印件)。
5、提交2021年1-3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
6、提交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7、提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9、提交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11、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12、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3、(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二楼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692981387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13729533966
项目联系人:陈光成
电话:13729533966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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