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镇刘集扶贫车间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万丰镇刘集扶贫车间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菏泽市巨野县万丰镇人民政府巨野县万丰镇刘集扶贫车间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巨野县万丰镇刘集扶贫车间室外配套设施工程购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为菏泽市巨野县万丰镇人民政府,项目预算为230万元。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1]18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实施地点(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2)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6-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巨野县万丰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巨野县万丰镇 |
联系人:姚树从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邹城太平东路2777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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