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农村小学课桌凳招标公告

教育局农村小学课桌凳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教育局农村小学课桌凳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建湖县教育局农村小学课桌凳询价采购
二、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0%,余款1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四、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商或(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代理商;如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单项合同价不少于3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
3、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 2013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随样品课桌、凳一套(中标后样品由采购方保存)一起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
2、报价文件组成:①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生产企业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③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生产企业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报价表;⑦投标承诺书;⑧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③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④-⑧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③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报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章。
3、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投标人资格及样品进行综合评审,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样品质量验收合格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报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样品未验收合格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废标,样品退回。
注:所供产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为标准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05297、行号:********0304),在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招标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招标综合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75%,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交纳,在投标报价时不单独计取,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报价单位须在2013年8月15日上午11:00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价;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标论处。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唐 静
联系电话:****-******** 138*****096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韩丹
联系电话:****-******** 187*****400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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